关于太原市调整载货汽车通行管控措施的通告
为适应太原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绿色货运配送服务水平,我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部分载货车辆通行实施管控措施进行调整。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道路管控措施升级
太原市部分主要道路,如府东街、府西街等,实行更为严格的管控措施。全天禁止重中型载货车、低速货车等通行。每日特定时段内,轻、微型载货车也需遵循特定通行规定。国四(含)以下柴油货车则全天候禁止通行。
二、一类区域强化管控
在中环路(含)以内区域,以及迎泽西大街等路段,我们加强了管控力度。除了重点道路已有的管控措施,我们还对轻、微型货车实行单双号限行制度。国四(含)以下柴油货车仍禁止通行。但轻、微型封闭式货车和纯电动轻、微型新能源货车不受此限。
三、二类区域及货运通道管理
在G339国道至G2003绕城高速等区域,重中型载货车及自卸货车全天禁行。我们设立了八条货运通道,包括钢园路通道、新兰路通道等,以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线路。货运通道的通行时间为每日22:00至次日6:00。符合环保要求的各类货车(除散装物料货车、自卸货车、危险化学品货车外)可在货运通道通行。
四、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
在重污染天气下,我们将采取更严格的措施。三级响应时,市区内渣土运输车辆禁止通行;二级、一级响应时,高速环内实行交通管制,除特定车辆外,禁止重中型载货车通行。
五、其他注意事项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及重污染天气预警情况变化,相应调整车辆限行路段、时段及车种等限行措施。专项作业车的管控措施等同于载货汽车,轻型自卸货车的管理也等同于重中型载货车。
本通告自2021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前发布的货车通行管控措施与本通告相抵触的,以本通告为准。希望广大市民和司机朋友们遵守通告规定,共同维护太原市的交通秩序和环境质量。关于太原调整载货汽车通行管控措施的解读
太原市公安局近日发布了《关于调整载货汽车通行管控措施的通告》。为适应太原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绿色货运配送服务水平,太原市决定对原有的货车通行管控措施进行调整。这一调整,旨在更好地满足市民需求和道路交通管理实际。通告已经完成了民意征集、专家论证和合法性审查等流程,将于今年十二月一日正式实施。接下来,让我们深入解读这一通告的具体内容。
一、核心区域的调整
在市区核心区域路段,此次调整对载货汽车的通行权限进行了更为严格的限制。除了本市(晋A号牌)封闭货车外,其他货车全天禁止通行。特别指出,全天禁止重中型载货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农用机械车通行。每日的七点至晚九点钟,除轻、微型封闭式货车和纯电动轻、微型新能源货车外,其他轻、微型载货车也被禁止通行。
二、城市配送车辆通行通道的优化
根据市区道路的拓宽改造和大型物流市场的迁移情况,对原有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通道进行了优化和调整。特别在“许坦东街通道”增加了太榆路(许坦东街至晋中交界段)的货运通道,为国际货运航线提供强有力的道路交通运输保障。
三、新能源货车的优惠政策
此次调整解除了对纯电动轻型、微型新能源货车(新能源车辆号牌)的限制措施,允许其在市区道路全天通行,这无疑是对新能源货车的极大鼓励和支持。
四、灵活应对交通状况与天气预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运行状况及重污染天气预警情况的变化,相应调整车辆限行路段、时段及车种等限行措施。这意味着管控措施能够更灵活地适应实际情况,更有效地保障交通的顺畅和空气质量。通告还重申了专项作业车的管控措施等同于载货汽车的管控措施。对于需要在市区禁行路段、限行时段通行的载货车,部门已经简化了申请手续。市民可以通过互联网站、微信小程序、窗口申请无纸化“限行区域通行证”,或在“交管12123”和手机APP中申请“城市货车通行码”。这一系列的调整和管理措施的实施,旨在提高太原市的交通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满足市民的需求,同时也为太原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让我们期待这一通告的实施,为太原市的交通带来更为顺畅和环保的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