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新规11月1日起全面实施

各位车主留意,一项和加油开票息息相关的新规即将落地。自2026年11月1日起,全国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将全面推广交易即开票模式,实现加油交易和发票开具无缝衔接。这项政策源自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在成品油零售领域全面推广“交易即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
 
很多人好奇,究竟什么才是交易即开票。按照公告定义,指的是加油站完成成品油销售交易之后,依托交易数据,通过税务部门乐企平台,实时向购买方开具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不管是线上支付还是线下付款,各类加油消费场景都被纳入覆盖范围。
 
第一种常见场景,车主在加油站加油,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消费者完成支付,乐企平台就会自动开具发票。举个例子,自然人甲在加油站F加油,用支付软件扫码付款200元,平台汇总油品、油量、单价与支付金额,自动生成增值税普通发票。车主可以提前预设发票抬头,没有设置的话,抬头默认显示为个人。
 
第二种场景,车主借助互联网平台查找加油站,加油后通过该平台完成付款。交易达成,互联网平台会即时开具销售方为对应加油站的发票。比如甲通过某互联网平台找到加油站G,加油完毕后线上支付200元,支付完成自动生成销售方是加油站G、价税合计200元的普通发票。
 
第三种场景围绕加油卡展开。车主充值办理加油卡,加油时直接划扣卡内余额。消费者有两种开票选择,既可以在充值时开具不征税普通发票,也能在每次加油时逐笔开具普通发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两种方式只能二选一。假如甲在加油站H充值1000元办卡,选择充值开票,系统会开具价税合计1000元的不征税普通发票,后续加油不再重复开票。如果甲选择加油时开票,充值环节不会开票,本次加油200元直接生成对应普通发票,后续每笔加油消费依次开票,直到卡内充值金额全部冲减完毕。
 
第四种场景是现金、赊销、对公转账这类传统付款方式。加油站需要依据真实交易数据,通过乐企平台向购买方开具发票。单位乙在自营乐企的加油站J现金支付200元加油,交易完成系统自动生成普通发票或者专用发票。如果是在联用乐企的加油站K现金付款,加油站需要人工补录支付信息,再在平台生成对应的发票。
 
长久以来,车主加油开票一直存在不少痛点,每次开票都要重复提交信息,事后补票更是困难重重。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交易即开票模式把加油交易全流程深度绑定,消费者完成支付,发票自动生成并推送到位,能够有效杜绝加油站拒开、漏开、错开发票的现象。
 
这套全新模式打通了各个系统之间的数据壁垒,全程不需要加油站工作人员手动录入、审核信息,大幅减轻一线人员的工作负担。公告明确要求,所有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必须在2026年11月1日前完成交易即开票落地。未能按期实现的,税务机关将责令整改,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置。
 
与此同时,公告划出监管红线。税务机关将严厉打击加油站使用非本单位收款码收款等各类逃避税收监管的行为。一旦查实,除了责令改正,还会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同时没收违法所得。如果相关行为构成偷税,还要追缴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加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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