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施行!快递业首部行规终版定了!

记者获悉,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快递暂行条例》,该《条例》将于201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一消息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标志着我国快递业首部行政法规的出台,完善了邮政业法律法规体系,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此前,国务院法制办曾就《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而现在的正式版本中,增添了两条富有新意的法规。这些新法规在征求意见稿中并未出现,进一步体现了国家对快递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关怀。

具体而言,发展保障中的第十一条提出,“国家支持和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农村和偏远地区积极发展快递服务网络,优化末端网点布局”,这将有助于推动快递业务向更加广泛的地域延伸,满足偏远地区人民的快递需求。快递服务中的第十三条强调,“国家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节假日期间根据业务量变化实际情况,为用户提供正常的快递服务”,这将有效保障用户在节假日期间的快递权益,提升用户体验。

虽然距离《条例》施行还有一段时间,但各省邮政管理局已经积极展开施行筹备工作。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负责人表示,管理局已经拟定了宣贯方案,将与法制部门加强沟通,力争在浙江率先实施该《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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