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报道(见习记者吴凌)——近日在武汉市的交通焦点事件中,快递员的电动车成了众人瞩目的焦点。就在上个月25日,武汉昊通物流有限公司的潘师傅在汉口青年路与建设大道的繁忙路口等待红绿灯时,他的载满货物的电动车被拦下,并因此被罚款200元。就在那几天,国通快递和飞远速递的其他两名投递员的电动车也未能幸免,被执法人员依法扣留。

这一切的源头,源自武汉新的机动车法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该通告自上月15日起正式实施,规定市场上大多数的电动车都属于“超标车”,并纳入集中整治范围。这一新规定对于本已处于微利行业的快递业来说,无疑是一场新的挑战。
据了解,新的法规对于电动车的规格有着严格的规定。所有不符合规定的电动车都被视为超标车,包括最大设计时速超过20公里、整车整备质量大于40公斤、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大于240瓦等特征的电驱动车辆都被纳入摩托车监管范畴。无证驾驶无牌超标车的行为将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
武汉飞远速递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涛表示:“新规意味着武汉市所有快递员的电动车都属于超标车。”他进一步指出,以往快递员每台电动车每天可以一次性跑50公里,每人每天能送约70件快递。然而在新的规定下,如果换成符合标准的小电动车,由于电池容量降低和车载量减小,快递员必须增加取货次数,送货范围也将大大缩小,每天可能仅能完成约20件的配送任务。这将导致快递员的工资大幅度降低,可能只有原来的约一半。在快递业本就辛苦的情况下,这无疑会加速人员的流失。由于效率降低,企业可能需要招聘更多的员工,这将直接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
陈强,国通物流总经理助理,也表达了他的担忧。他表示:“尽管目前主管部门并未将整治重点转向快递业,但即将到来的‘双十一’仍会受到严重影响。”他举例说,如果一个快递员被没收电动车,那么该公司每天将少派送近100件货物。一台电动车在“双十一”期间至少会影响500位顾客的收货速度。
针对这一困境,王涛呼吁能针对快递业采取专门的措施。他提议可以指定专门的电动车公司生产高性能的电动车,让快递公司统一购买。还可以对快递从业者进行专门的驾驶证培训考试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陈强也表示赞同:“如果发现有违章行为,可以直接找公司。”他认为这样可以更好地规范快递行业的交通行为。
对此事件深感关注的不仅是快递业的从业者,还包括省快递协会的副会长周锦堂。他认为快递业作为重要的民生行业之一,应该对其进行分类处理,而不是实行一刀切的电动车管理政策。他提议:“可以为快递业指定相应车辆”。他认为这样可以加强对行业的监管并实现双赢的局面。这一事件仍在持续发酵中,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