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集团正全力推动物流链的高效运转。据悉,该集团投入1300万元进行堆场改造,整体通过能力提升80%,展现出其对于物流效率的高度重视。为了促进外贸企稳回升,更是减免中小企业租金达6500万元,以实实在在的举措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摄影记者用镜头捕捉了这一幕幕生动的场景。

在物流领域,交通运输不仅是基础环节和重要载体,更是物流业发展的主力军。国务院办公厅最近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交通运输部的一项《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从制度、要素、税费、信息和综合成本五个维度提出了降低物流成本的具体方案,其中涉及交通运输的举措高达24项。
针对这一政策动向,记者采访了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对《实施意见》进行深入解读。物流业连接生产和消费两端,是复合型产业中的佼佼者。推动降低物流成本对于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是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的客观要求。近年来,随着政策红利的逐步释放,社会物流成本水平稳步下降。要真正实现物流成本的降低,并非单一环节的突破,而是需要实现运输、保管和管理等多环节的协同发力,确保全链条成本最低。
当前,物流保管和管理费用上涨较快。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物流保管和管理费用同比均出现了显著增长。针对这一问题,《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培育骨干物流企业,提高其综合服务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也要提高现代供应链的发展水平,促进农业、工业、商贸流通业等领域的融合创新。
我国物流行业规模庞大,涉及众多企业和从业人员。许多传统物流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处于微利状态,抗风险能力较弱。《实施意见》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具体举措,如降低物流企业用地成本、降低融资成本、降低企业税费成本等。这些举措的实施将有效缓解物流企业所面临的难题,实现降低成本向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的有效传导。
除此之外,《实施意见》还在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基础设施网络、推进物流标准化、促进信息互联互通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这些措施旨在实现“数量型降成本”和“效率型降成本”的共同推进,为进一步提高我国物流综合效率创造更好的条件。疫情防控期间,交通运输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纾解企业困难。未来,交通运输部将继续落实《实施意见》的要求,从结构性降本、制度性降本、管理性降本等方面入手,进一步降低综合运输成本,提高交通运输质量,增强物流企业竞争力,让广大物流从业者和服务对象共享改革成果。
随着这些政策的落地实施,我们有理由相信,我国物流业将迎来更加美好的发展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