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每年部际联席会议如期举行,但令人遗憾的是,会议制定的工作计划和安排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得到落实。这一综合协调机制并未形成支持物流业发展的合力,也无法为物流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体制和政策保障。特别是在物流规划和政策落实方面,各部际间的协调作用日益减弱,未能有效督促和推动各部委相关政策的落实。为了改变这种情况,我们必须强化部际联席会议的职能,完善联席制度。
联席制度是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相契合的重要机制。部际联席会议是为了协商处理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事项而设立的,其目的是推动任务的顺利落实。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兴业态不断涌现,这些新业态往往涉及多个部门和行业的交叉管理,难以明确归属。这种情况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成为了一种有效的管理方式,尤其适用于跨行业、跨部门的管理。
物流业作为一个复合型产业,具有跨部门、跨行业的特性,涉及多种运输方式和相关产业。由于其复杂性,单靠一个或几个部门难以进行有效的协调管理。需要一个横向、综合、全方位的协调机构来推动物流业的发展。基于这一需求,2005年国务院批准成立了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加强对物流业的综合组织协调。
实践表明,部际联席会议在推动物流业发展方面的作用与预期存在很大差距。专家认为,现行管理体制与物流业的发展需求不相适应,缺乏专门的行业统筹和主管部门。要发挥部际联席会议的职能,关键在于提升牵头部门的权力级别。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牵头及各成员单位行政级别相当,部际联席会议在协调过程中往往出现争议,导致扯皮现象的发生。需要由更高一级的部门来牵头,例如由国务院副总理或副秘书长来负责,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确保协调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类似的新兴业态在其他行业也存在,例如电子商务的发展与物流业有着相似之处。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快递物流的支持。快递物流的管理归属于邮政部门,电子商务的管理归属于商务部门,形成了部门间的交叉。以上海市电子商务联席会议制度为例,通过设立仓储配送基地并加强与发改委的协调沟通,依托联席会议制度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这得益于上海市副秘书长的总牵头人角色,高效协调了各部门的工作。
为了保障联席会议制度的职能发挥,还需要建立规章或立法提供支持。目前,国家尚未在法律上赋予联席制度相应的法律依据,因此需要建立一部具有高层次、高效力的法律来保障其运行。通过这样的法律保障,可以确保部际联席会议在推动物流业发展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体系和规章制度,部际联席会议的实际工作面临着柔性的困境。由于缺乏刚性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定和规定在执行上变得较为灵活,有时候甚至可以出现执行与否、执行时间早晚的不确定性。这种情况对于物流规划的落实尤为不利。
为了改善这种情况,我们应该通过立法或建立规章,将部际联席会议这种临时性、应急性、不具有刚性的协调制度转化为规章制度。明确规定由哪一级部门进行总体牵头协调,哪一个部门负责哪些具体工作。会议形成的决议必须得到贯彻执行,成为成员单位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这样的改革不仅可以强化部际联席会议的职能,还可以为物流规划的落实提供更好的保障。有了法律或规章的支持和保障,各成员单位将更加重视部际联席会议的决定和规划,积极参与物流规划的实施,共同推动物流行业的发展。
在实际操作中,可以通过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和监管机制来确保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对于未能按照要求执行的部门或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以确保整个物流规划工作的顺利进行。
通过这样的改革和完善,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将得到充分发挥,物流规划的落实也将更加有力。这将有助于推动我国物流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物流效率和服务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