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公路新规征集意见引发争议

节日免费通行背后的收费公路争议

“车到山前必有路,有路必有收费站。”这句俗语揭示了收费公路在中国的普遍现象。最近,《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引发了公众热议,其中的一项规定更是引起了网民的广泛关注:重大节假日免费通行政策对经营管理者造成合法收益影响时,可能会通过适当延长收费年限等方式进行补偿。难道节假日的免费通行只是短暂的“糖衣炮弹”,背后还隐藏着“秋后算账”的可能吗?

收费公路新规征集意见引发争议

重大节假日收费公路免费通行,这一政策无疑刺激了国内短线旅游市场,为市民提供了出行的便利。交通运输部有关专家介绍,这一政策平均每人可能只省下几十元,但从整体看,一年可让利于民上百亿元。随着汽车社会的加速到来,公路上的车辆日益增多,节假日的拥堵、道路维护负担加重等问题也随之而来。在这样的背景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应运而生。

这一条例中的部分规定却引发了公众的质疑。特别是对于那些已经收取了远超修路成本的公路,公众疑惑为何还要继续收费。一些网民表示担忧,认为这是对公路收费年限的变相延长,是对免费通行惠民效果的“稀释”。

事实上,“羊毛真的出在羊身上”。对于通过延长收费公路年限的方式来收回免交的通行费,不少市民表示质疑,认为这是“拿老百姓自己的钱补自己”。更有网民指出,新规中的一些条款规定模糊,给政策执行和监督带来了较大的“迂回空间”,担心其中存在不合理的部分。

回顾过去,上世纪80年代初,为了筹措公路建设资金,国家出台了“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政策。现在一些公路早已收够了本钱,甚至超过了收费年限,但仍在继续收费,这引发了公众对于公路收费合理性的质疑。不少人士呼吁,应该严格设定收费公路的收费年限,对于已经到期或者收费数量远超贷款额的公路,应该立即终止收费行为。加强对收费公路的审计和公示,让公众了解每一笔钱的去向。

面对公众的质疑和不满,业内人士认为,实现“公路姓公”,必须整治多收费、乱收费的顽疾。应加大高速公路收费改革力度,让收费公路早日姓“公”,真正还路于民。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公路的公益性质,让公众享受到更加便捷、公平的出行体验。

中国物通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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