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双11”购物狂欢的钟声逐渐敲响,国内各大快递企业纷纷宣布涨价应对即将到来的物流高峰。针对这一现象,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迅速出台了《北京市快递业价格行为规则(试行)》,为快递业价格行为定下了严格的“十二不准”规定。其中明确禁止价格欺诈、串通涨价以及价格垄断等行为,无疑给消费者带来了一股清流,有力地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电商的飞速发展使得网络消费在社会消费总额中的比重逐年攀升,快递价格成为了广大消费者关注的焦点。对于网购一族来说,快递费用直接关系到他们的购物成本和体验。过去,快递业的价格行为主要依据《价格法》和《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规范,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难以清晰界定处罚情况,使得消费者在面临价格问题时难以维权。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此次出台的“十二不准”规则,就像是为快递业价格行为量身定制的一剂良药。其中要求快递企业明码标价,不得有价格欺诈行为,更不得串通涨价,这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快递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除此之外,该规则还针对具有竞争关系的快递企业提出了不得达成、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要求,对于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更是不能滥用其支配地位,排除、限制价格竞争。这些规定直击制约快递行业发展的痛点,展现出了很强的针对性。
作为消费者,我们期待更多的地方能够出台类似的规则,或者由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统一的规范,对全国快递企业的价格行为进行更加有效的规制。我们也期待快递企业能够自觉遵守这些规则,诚信经营,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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