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市的热土上,一场关于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的辩论如火如荼地展开。《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召开,如同一道催化剂,激发了各界人士对食品物流安全问题的思考。在赞同立法的人们普遍认为在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建立信息桥梁至关重要,特别是要确保物流信息的畅通无阻。

回首上个月,“福喜回锅肉事件”如一块巨石落入平静的湖面,激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当我们打开网站,输入“食品安全事件”,屏幕上的搜索结果令人触目惊心:2014年、2013年、2012年、甚至2011年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频频出现,它们大多集中在食品生产环节。我们不能忽视的是,食品物流环节同样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
近年来,食品物流领域的监管力度明显不足,缺乏严厉的惩罚措施和专门的监管力量。一些从事食品物流服务的企业在服务质量与食品安全意识上显得尤为薄弱。复旦大学上海物流研究院的刘建林副教授指出,食品从生产到流通,环节众多,相应的主管部门众多,信息缺乏共享和沟通机制。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的现状导致责权难以厘清,使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
食品物流,这条攸关国计民生的供应链,由食品生产与供应企业、食品流通与服务企业、消费者等利益相关体紧密组成。食品物流的安全需要所有利益相关者共同重视,共同参与,缺一不可。树立全局性的大安全观在食品物流领域尤为重要。
上海中吉物流有限公司、柠檬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孙天蓬在接受采访时强调,物流环节中最容易出现食品安全隐患的地方有两处。一是如果物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不强,不熟悉不同类型产品所需的温度差异,会直接影响食品的新鲜度,甚至缩短保质期。另一处是由于小批量食品不能满足整车运输,一些物流承运商将其与其他商品混合装车,甚至与化工品一起运输,从而增加了食品安全隐患。孙天蓬明确表示:“食品安全无小事,物流企业有责任、有义务保证运输及仓储环节的食品新鲜与安全。”
当前,加快食品物流安全法制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刘建林建议,可以将药品溯源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推广到食品流通领域,从源头杜绝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进入流通领域。我国虽然有一些食品物流方面的国家和地方标准,但大多数属于推荐性标准,不具备强制性和约束力,因此急需对食品物流安全进行立法。
业内专家纷纷表示,只有为食品生产与供应企业、食品流通与服务企业共同创造一个良好、有序、可持续的食品物流生存与发展环境,才能为我们的食品安全提供可靠的保障。这不仅是的责任,也是每一个企业、每一个公民的责任与义务。只有齐心协力,我们才能确保每一个餐桌上的食物都是安全、健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