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以来 物流企业税负不降反增
自2012年1月1日“营改增”试点在上海启动,至今年8月1日的全国推广,这一税制改革为众多企业带来了实质性的变革。据财政部数据显示,2013年企业将因此减轻负担约1200亿元。部分行业仍处在调整完善的阶段,其中物流行业的问题尤为突出。

昨日,在商务部流通发展司举办的商贸流通发展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副巡视员王选庆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针对“营改增”后物流企业反映税负“不降反升”的现象,财政部正在深入研究并寻找解决方案。特别是关于公路收费是否可纳入抵扣的问题,正在积极中。
王选庆指出,自8月以来,交通运输行业中很多企业反映成本在上升,税负水平也在上升。在与财政部税政司的多次沟通中了解到,“营改增”是一个持续的过程,物流企业中出现的税负和成本上升问题主要源于抵扣项的不完善。目前,物流企业的可抵扣项目仅限于购置新的运输设备、燃油费及修理费的进项税。存量资产、人工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多项费用并不在抵扣范围内。尤其是仓储和货代企业的抵扣项目极少,原本的3%装卸费还需改为6%的增值税,而代收代付的建港费、商检费、通关费等并未纳入抵扣范围,仍需作为营业收入纳税。
其中,燃油税是物流企业成本中的主要抵扣项。现在,企业可以通过购买油卡获得增值税并进行抵扣。业内人士指出,并非所有的加油都能获得增值税发票,油卡的使用也存在诸多不便。例如,每次充值都需要到加油站进行圈存,但并非所有加油站都支持圈存,且圈存操作必须在白天工作时间内进行,而货运车辆的工作高峰期却在夜间。许多加油站并不接受加油卡,尤其是民营加油站,操作更加困难。
针对上述问题,王选庆表示,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正在积极研究更加合理的抵扣政策。特别是将公路收费纳入抵扣范围的方法正在研究中。他强调:“如果这些问题都能得到解决,那么交通运输企业的税负将会有明显下降。这是一个值得期待的好消息。”
随着“营改增”的深入推进和政策的不断完善,相信物流行业面临的困境将会逐步得到解决。期待未来更加完善的税制改革政策能够为企业带来更大的红利,推动行业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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