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弄丢4099元的无人机被判全额赔偿
范先生的快递遭遇了一次意想不到的旅程:他的价值高达4099元的无人机在快递途中失踪了。面对物流公司的冷漠回应——因未保价,最多赔偿100元,范先生选择了诉诸法律。近日,江西抚州崇仁县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令人瞩目的案件,关乎快递丢失的赔偿问题。
今年三月的一个明媚春日,范先生网购的无人机因质量问题需要换货。他信任地将包裹交给被告快递公司,期待货物安全抵达广东。包裹在南昌至广州的路途中神秘消失,一直未到达目的地的消息令范先生倍感焦虑。事后,范先生多次尝试联系被告及快递公司客服寻求解决之道,但沟通无果。被告公司坚称,根据总公司的政策和邮政法的规定,未保价的遗失物品最高赔偿额为1000元。面对这一规定,范先生无奈选择接受诉讼途径解决争端。
经过漫长的等待和多次沟通无果后,范先生在五月份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崇仁县人民法院的审判员王诗印指出,被告的理由在于存在免责条款,但他们忽视了民法典的原则——事先告知格式条款及其范围的重要性。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范先生与被告之间存在承运合同关系。由于被告未能成功送达快递,导致范先生遭受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院判决被告赔偿范先生货物损失并返还快递费。
王诗印法官表示:“我们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审理此案,判决快递公司按照货物的实际价值赔偿无人机的损失,并退还快递服务费。”范先生对此表示非常满意,并对法官和审判员的认真负责和公正处理表示由衷的感谢。
在此,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寄送快递时务必签订规范的《快递递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王诗印法官强调:“如果发生纠纷,消费者应依法维权。对于保价物品,按照保价金额进行索赔;对于未保价物品,则按照邮政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依法索赔。”最终,被告快递公司履行了法院判决,赔偿并返还了范先生人民币4109元。这一事件提醒我们,在快递业务中既要重视效率,也要注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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