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许多快递无法送上门
现在有一种普遍现象,即收货时填写的明明是门牌号,但快递却常常送到快递柜或快递站。从法规层面来看,这种现象其实是违法的。以2019年实施的《智能快速配件箱配送服务管理<办法>》为例,规定使用智能快递箱需征得收件人同意。许多快递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却忽视了这一规定。
一些专家认为,这种情况源于电子商务领域的寡头垄断竞争形势。在激烈的竞争压力下,快递企业为降低成本,往往会压缩快递单票费用,导致快递员工作量增加。最终,这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迫使快递企业采取一些便捷但不合规的方式来应对。比如防疫需求导致快递员无法进入社区,这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快递企业试探消费者接受度的机会,有意无意中将不送货上门发展为潜规则。虽然统一送货到快递柜或驿站能提高效率,但也增加了沟通成本,且不应成为不上门送货的借口。
在消费者支付的快递费用不变甚至上涨的情况下,不送货上门显然降低了快递企业的服务质量。从消费者权益角度看,应该消除这种现象,实现消费者支付的每一分钱都物有所值。专家建议可以适当调整快递柜、快递站的服务价格,让消费者支付的价格与得到的服务相匹配。消费者应该明白,虽然大部分快递成本隐藏在“免费运费”中,但羊毛终究来自羊身上,不应忽视快递成本。
值得注意的是,电子商务平台可以考虑推广让消费者独立选择不同的收费标准和租赁服务模式。特别是在当前互联网行业的反垄断背景下,这种透明化的服务模式有助于平衡消费者与快递企业之间的权益关系。毕竟,消费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应该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护。这一提议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和长远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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