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民营快递企业可谓陷入了些许困境。据悉,国家邮政局向国内各大快递公司传达了新的政策指令,要求所有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都必须缴纳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尽管具体征收时间尚未最终确定,并且相关部门强调这笔基金将专款专用,用于支持“村邮站”的建设、运营和补贴,但这则消息还是在业界掀起了不小的波澜。

站在有关部门的立场,国家邮政既要兼顾普遍服务,又要应对高端市场上来自民营快递企业的激烈竞争,压力显而易见。由于民营快递企业逐渐占据了传统邮政的优质,因此从其利润中提取部分资金作为邮政普遍服务基金似乎成为了理所当然。这一做法却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模糊了商业与公益的界限,强制性地通过政令干预自由市场的意图较为显著。反观国外,已经有实践表明,通过财政资金支持的专项基金与邮政普遍服务的公共属性更为匹配。
邮政普遍服务,特别是偏远山区的通信服务,是为保障公民基本通信权利而提供的服务。这一服务在各个国家都呈现出业务繁杂、任务繁重、利润微薄的特性,是典型的公共产品。为了弥补邮政基础服务的亏损,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起就尝试了各种补偿机制。由于体制变革、成本收益核算机制不完善等原因,现有的补贴渠道存在不稳定、数额随意等问题。通过基金补贴的方式更为专业和有效,但关键在于资金来源的稳定性与合理性。
据业内人士估算,民营快递企业的利润微薄,若按照现行标准征收邮政普遍服务基金,相当于要求其承担额外的1/4-1/3的利润负担,这无疑会使其感到压力山大。成本的转嫁将成为必然,但这一结果显然不利于扩大内需。值得注意的是,快递市场并不应被视为国家邮政系统的专属领域。大量民营资本的介入正是电商时代物流业需求的体现。即便民营快递企业在商业趋利诉求下进行了市场选择,其在正常纳税后也没有为邮政普遍业务进行补贴的义务。
民营快递企业的崛起明显提升了客户体验,并倒逼邮政快递在发货速度、送货服务等方面做出改进,这正是市场竞争的魅力所在。新兴的民营快递业在油费高涨、过路收费繁重的环境下,其合理的盈利空间尚未打开。若将邮政普遍服务的运营成本强加于民营快递业,只会削弱其市场活力,阻碍快递行业的自我修正与完善。
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邮政普遍服务大多被明确定位为的社会责任,并在财政支持下对邮政普遍服务基金进行规范管理。例如,德国和美国的邮政法规定,当经营者因长期提供普遍服务导致成本超出收入时,可以向申请补贴。这些实例都是税收资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典范。
事实上,我国邮政部门因其公益务而享受到了许多民营企业无法企及的政策福利,比如运邮车辆免收路桥费、对信件和国家机关公文的寄递享有专营权等。要求市场主体在履行纳税义务后再为公益服务买单,有违市场机理。民营快递业的困境应得到正视,相关决策应再次斟酌。这一话题源自《新民周刊》的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