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店给客人吃3年口水油

        近日,安徽淮南中院宣判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为节约经营成本,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21日期间,王某、牛某等人伙同厨师长及后厨工作人员、前厅经理等人,等顾客吃完火锅后,将含有牛油的火锅汤倒入放有滤网的桶内,将火锅的残渣过滤掉,将浮在上面的油品收集存放,次日,向顾客下单的火锅中添加,给顾客食用。
  至案发时,入川毛肚火锅店累计销售火锅锅底6.5万余个。经鉴定、审计,涉案火锅锅底销售金额共计170万余元。本案的“口水油”经认定属于废弃油脂,包含在“地沟油”的范畴之内,应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最终牛某、王某等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一年,并处罚金125万元至2000元;同时判决支持安徽省消费者保护协会对涉案火锅店、牛某、王某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判令各被告连带支付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金共计512万余元。
  对此,网友纷纷发表评论:
  食品安全任重道远
  食品安全真的有严查吗?我们消费者需要得到保障。
  很多人不敢点麻辣锅底,可能就怕吃到口水油。
  据大皖新闻2021年10月25日报道,10月25日,记者在淮南市商贸文化广场西门附近看到,当地曾生意红火的“入川毛肚”火锅店被淮南警方查封,从封条上的公章可以看出警方这次行动是异地用警。
  淮南商贸文化广场可以算是当地最繁华的地段,位于淮南市中心,商贸文化广场西门对着学院路,附近有两所高校的教学区,西门这段路也是当地有名的美食路段,路两侧开了很多饭店,“入川毛肚”火锅店就在学院路西侧。
  10月25日,记者前往探访看到,“入川毛肚”火锅店的两扇玻璃门被一把链子锁锁上,上面贴着封条,门两侧的窗户上也贴着封条,封条上的落款时间是2021年10月21日。
  记者注意到,“入川毛肚”火锅店位于淮南市田家庵区,而封条上的公章是淮南市公安局潘集分局,如果办案单位是潘集分局,警方这次行动应该是异地用警。
  “这家火锅店生意很火,里面大约有二三十个包房,大厅也摆有有七八十个餐桌,每到节假日生意火爆,顾客要等台。”一位路过市民向记者介绍,前几天看到警方查封这家店的时候,带走了不少店里的人。
  记者看到,在火锅让的窗户玻璃上贴有一张“江湖寻人”,招聘服务员、后厨勤杂工、兼职员工等。
  透过火锅店的窗户玻璃,记者还看到不少餐桌锅里、碗里有不少吃剩的饭菜、用过的餐巾纸等。
  记者通过“天眼查”查询发现,“入川毛肚”火锅店成立于2017年4月1日,老板为牛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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