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快递费用促进农民增收支持农村发展

        线上销售大米每件(5公斤)售价50—60元,其中省内快递费14元,快递费用占比达23%—28%。销售2件(10公斤)省内快递费为18元,快递单价略降,但占比仍达15%—18%。发往新疆等偏远省份的快递费则更高,占比甚至超过50%。位于浦口区永宁街道的南京众鑫丽种植专业合作社,通过网络销售农产品时遇到的快递成本高问题并不是个例。荣获全球最高有机品牌德米特认证并连续七年蝉联国家有机博览会鸡蛋金奖的秦邦吉品有机鸡蛋售价5元/只,在同类型产品中已属于具有较高品牌附加值的产品,在线上销售时也遇到了同样的快递成本高问题。据了解,秦邦吉品有机鸡蛋线上售价150元/盒(30枚),其中江浙沪快递费18元,快递费用占比12%;发往其他地区快递费35元,快递费用占比超过23%。
        近年来,随着农村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业经营主体选择通过网络渠道销售农产品。线上销售有效破解了传统农产品销售模式中信息不对称、流通层级多、产品损耗大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拓宽了农产品的销售渠道、提高了农产品的流通效率、激发了农产品的消费潜力、增加了农民的经济收入。但由于农产品属性特殊,相较其他商品而言,重量较大,尤其是生鲜类农产品,出于保鲜需求,对于产品包装、运送时效都有较高要求,包装和快递费用也因此成为农产品线上销售的成本大头。调查显示,南京大部分地区的农产品快递收费标准为首重(1公斤)6-10元,续重每公斤2元左右,平均每公斤农产品快递价格至少在2元以上。对于单价普遍较低的农产品而言,2元以上每公斤的快递费无疑明显增加了农产品销售成本,降低了价格优势,进而影响农民收益,成为制约部分农产品线上销售的瓶颈。因此,探索降低快递费用路径对于促进农民增收、支持农村发展意义显著。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部门作用,牵头与快递企业开展合作,实现互惠共赢。建议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政府部门与邮政、顺丰、圆通、韵达等快递企业开展洽谈,充分发挥各自在农村网络的优势,在农村电商、农村物流等领域强强联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可借鉴福州市永泰县经验,由县商务局与邮政公司开展合作,建立“农e邮”平台,通过优惠政策及物流补贴,降低农产品快递成本。据悉, “农e邮”平台快递资费可达最低价格水平,做到首重1元直邮全国,快递降费成效显著。我市溧水区也由区供销总社牵头与邮政、顺丰公司签约,为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降低农产品快递费,切实减轻农业经营主体的快递费用负担。
        二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作用,针对农产品快递进行补贴,释放政策红利。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网络销售、快递派送的,按成交订单给予定额补贴。可借鉴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经验,出台网销本地农产品快递运费奖励措施,对符合条件的主体给予奖励,主体每年获得奖励最高可达20万元,从而缓解农业从业主体的生产经营压力。
        三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集聚优质农产品网络流量,展现规模效益。可由行业协会牵头,通过电商、直播等线上消费业态推介优质农产品,聚拢订单,形成规模。达到规模后,商家可以直接与快递企业合作,由快递企业直接派车到田间地头批量揽收产品,直发直运,减少分拨中心层层转运环节,降低运输成本,提升快递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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