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后迎退货潮 每天近两成

“双十一”狂欢背后的新消费现象:理性退货成为新常态

随着今年天猫“双十一”交易额的再创纪录,一股新的消费暗潮也在涌动。今年是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后的首个网购盛宴,“网络购物七天内可以无理由退货”的规定为消费者提供了网购维权的法律支撑,犹如赋予消费者一个宝贵的“后悔权”。在各大快递服务点,消费者开始陆续收到商品,一些人一边拆开快递,一边开始办理退货手续。

在泉州市区的申通快递韵达快递服务点,忙碌的快递员们正在处理如潮水般涌来的包裹。这期间,退货的顾客也明显增多,甚至有些顾客直接到服务点现场拆看商品,有问题立刻退货。这种现象在各大快递服务点普遍存在,已然成为“双十一”后的新常态。

据了解,不少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由于折扣优惠的诱惑,没有仔细查看产品说明、简介及注意事项等,导致收到货物后对商品不满意。例如吴女士,她购买的衣物、护肤品和日用品在收到后发现与网上宣传相差甚远,于是立即选择退货。而一些消费者更是利用这个机会购买多个产品进行比较,再退回不满意的产品。这种新型的“购买—比较—退货”的消费模式正在逐渐兴起。

尽管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大的购物保障,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商家可能会设置一些退货门槛,违背立法的初衷。对此,市工商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应保留交易记录信息,同时网站也应在醒目位置提示退换货规则。尽管商家有权利拒绝恶意消费或影响销售的退货要求,但消费者仍需谨慎行使自己的权利。

“双十一”不仅是购物的狂欢,也是消费者权益得到进一步保护的体现。消费者在享受购物乐趣的也要理性对待退货问题,避免盲目冲动消费。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个更加公平、透明的购物环境,让理性退货成为新的消费常态。这不仅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也是对商家诚信经营的一种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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