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遭前夫投毒-他说看我不顺眼
一、案件核心事实梳理
被告人高某森,在庭审中披露了其作案动机——只因生活中的小摩擦引发的冲动。他坦言,对妻子长期不满的情绪,使他选择模仿内蒙古赤峰市的激素投毒案,宣称“要给对方一点颜色看看”。而关于他的作案手段,更为恶劣。身为医者的高某森,竟在2016至2017年期间,违规获取了81支地塞米松(一种激素类药物)。通过注射和掺入日常饮食等方式,对刘畅实施了长达近两年的伤害。而刘畅的遭遇也极为悲惨,出现了激素脸、全身抽搐、皮肤溃烂、视力下降以及Ⅱ型糖尿病等症状,多次就医却未能找到病因。
二、司法进程的回顾
刘畅在2019年7月网络实名举报,此案随即引发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费县公安局在2022年3月立案侦查。终于在2023年1月,费县法院一审开庭,被告人当庭认罪。而到了2023年5月,临沂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为此案画上句号。
三、此案的典型特征
此案是一起专业犯罪,被告人利用医学知识实施隐蔽性伤害。药物侵害持续近两年,具有长期性。此案不仅揭示了医疗监管的漏洞,也引发了关于亲密关系暴力的广泛讨论。此案警示我们,任何利用专业知识对他人进行伤害的行为,都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四、同类案件的警示
类似利用专业知识实施的亲密关系暴力案件并非个案。比如内蒙古赤峰医院放射科副主任投毒同事的案件,以及苏州医生邱小强使用药剂杀害妻子的案件。这些案件都提醒我们,无论身处何种位置,无论拥有何种专业知识,都不能成为伤害他人的借口。我们必须正视这些问题,加强法律和道德的约束,防止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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