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提高无房家庭购房门槛

5月28日晚间,一场关于南京购房新政的温馨通知在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悄然降临。这是针对南京市户籍的无房家庭的一次购房条件的调整,其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核心理念。

新政对于“无房家庭”的定义进行了明确。除了需要是南京本市户籍、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之外,还新增了更为严格的条件:在申请购房证明时,需要满足2年内无自有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并且需要提供前一年内在南京连续缴纳12个月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证明。如果无法提供这些证明,那么需要满足南京户籍满5年的条件。这样的设定,无疑是为了确保真正需要住房的家庭能够享受到购房的资格。

新政还加大了对无房家庭的房源供应比例。商品住宅项目中,每批次上市的房源中,120平方米以下的套数占比在60%以上。当无房家庭报名数为当批次无房家庭房源数的3倍以上时,无房家庭的房源供应比例将从30%提高到40%。这一举措,无疑是对无房家庭的一种倾斜,让他们有更多的机会购买到适合自己的住房。

此次新政的出台,对于南京市的无房家庭来说,无疑是一个福音。这不仅体现了对他们的关注和关怀,更是为他们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实质性的帮助。相信在的努力下,南京市的无房家庭能够早日实现安居乐业的梦想。此次新政的发布,无疑为南京的房地产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其他城市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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