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吴飞于6月26日收到了财政部针对其申请公开邮政普遍服务基金信息的回应。财政部表示,目前正在对设立邮政普遍服务基金进行深入调研,相关问题还需进一步论证、测算和评估。

吴飞向《第一财经日报》透露,他对财政部的回复并不满意,因为回复并未透露任何实质性的信息。回顾2012年底,国家邮政局曾牵头起草了《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快递企业应缴纳邮政普遍服务基金以资助邮政普遍服务的发展。
在吴飞看来,这种做法类似于让快递企业缴纳“份子钱”,并在“公平性、规范性、统一性、合理性”等方面存在问题,可能涉嫌垄断。吴飞向国家邮政局和财政部申请了公开邮政普遍服务基金的信息。
国家邮政局很快回复称,吴飞所申请的信息不属于其公开范围,无法给予答复。国家邮政局认为,根据邮政法,邮政普遍服务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并需报请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吴飞所申请的邮政普遍服务基金信息不属于国家邮政局的公开职责范围。
吴飞并不认同这一观点。他认为,信息公开的主体不仅包括制作信息的行政机关,也包括保存该信息的机关。邮政普遍服务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监督管理信息既包含国家邮政局自己制作的信息,也包含其获取的信息,除非涉及机密,否则应予以公开。
在此期间,有专家指出,邮政普遍服务基金不涉及国家和商业机密,也不涉及个人隐私,公众对此有知情权,应公开相关信息。公民、快递公司、专家学者等各方都需要了解基金的运作、管理和收费标准。
财政部在6月24日的回函中重申了正在调研设立邮政普遍服务基金的事宜,并表示相关政策内容在形成后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公布。对于吴飞咨询的邮政普遍服务市场开放问题,财政部表示不属于其管理职责,相关政策内容也不属于信息公开范围。理由是“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征收、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吴飞对此表示无奈,他计划就国家邮政局和财政部的回复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复议。他强调,依照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应该明确告知相关行政机关的名称、地址及电话信息,而不能仅以不属于该部门职责来简单回应。
此事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讨论。很多人支持吴飞的做法,认为应更加透明地处理此类问题,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也有专家呼吁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共同制定和完善邮政普遍服务基金的相关政策,以促进邮政行业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