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管理制度
物流部门管理制度
一、宗旨
为规范物流部门的运营流程,确保物流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分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三、责任权限
1. 营销中心负责下达产品订货单。
2. 仓储部负责产品的存储和出货。
3. 物流部负责所有车辆的调度、保养、维修以及产品的运输和理赔工作。
4. 财政中心负责各销售部门订货单的审核以及销售单据的开具。
5. 生产中心负责产品数量的核对及打包。
四、物流发货流程
1. 出售开单办理:
a. 招商部需下达《客户订货单》,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b. 财政中心核实收款情况,确认客户订货单信息无误后签字,随后开出《出售发货单》。若客户款项未到账,则退回招商部处理。
c. 电商部需在ERP系统下生成快递单,并汇总所有客户快递信息,交予财政中心开具出售发货单。
d. 其他销售部门需在ERP系统提交调拨请求单,财政中心根据请求单打印调拨单并审核。
2. 财政审阅办理:
财政中心开具的《调拨单》及《出售发货单》必须经过财政审核人及销售人员签字确认。
五、物流发货流程细化:包括仓储出货办理、物流派送办理、物流理赔办理以及运送付款办理等。具体细节根据实际运作需要制定。六、车辆办理制度:包括派车管理、车辆保养维修办理以及车辆违章肇事处理等内容。七、考核办法对物流部门的员工工作进行考核评估,采用合理的方法进行评价激励,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八、相关表单本制度涉及的表单包括客户订货单、出售发货单、调拨单等,需按照规范格式和要求填写保管。希望通过本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能够更好地推动物流部门的运营和发展,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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