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企业对无着快件保管期限应不少于六个月

针对当前快递业存在的快递单信息泄露、无人认领快递被私自处理等问题,国家邮政局近日发布了《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快件管理规定》等五个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稿,旨在加强行业管理,保障消费者权益。此次规定征求意见时间为30天。

所谓“无着快件”,指的是因各种原因无法送到收件人手中的快件。这些原因可能包括地址不详、电话错误或无人接收等。针对这类问题,规定要求快递企业对于无法投递的快件应当进行退回处理,并且无着快件的保管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期间需为消费者提供查询服务。

更令人关注的是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据了解,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寄(收)件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件号码、电话号码、单位名称以及寄递单号、时间、物品明细等详细内容。针对此前圆通等多家加盟制快递企业出现的用户信息泄露问题,意见稿明确规定,对于加盟网点出现的信息安全事故,被加盟人(即快递企业总部)需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也应当加强对系统管理员、数据库管理员、网络管理员的权限限制,减少信息泄露的风险。

此次邮政局还加强了对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管理。对于违反规定的快递公司,如违法提供用户使用快递服务的信息、不建立或不执行收件验视制度、违反法律收寄快件等,将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对于无人认领的快递,规定意见稿要求快递企业建立统一的认领信息平台,并提供查询服务。加快电子化进程以提高信息安全。在刚过去的双11电商大促中,仍有快递企业存在消费者底单管理不善的问题。对此,各家快递企业已开始尝试新的方法,如顺丰速运在深圳试点的便携式机打电子运单业务,这不仅能提高派件准确度、控制成本、改善内部管理机制,更有助于提升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性。

总体来看,国家邮政局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旨在通过加强行业管理和规范,保障消费者权益,同时推动快递业向更加安全、高效的方向发展。我们期待这一系列的规章制度能得到有效执行,让快递行业更加规范,让消费者更加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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