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送货上门
马女士在苏庄则园林小区的生活繁忙,一边经营副食店,一边照顾着活泼的孙子。近日,她在网购平台上购买了一件商品,并特意在订单中注明“送货上门”,因为她既无法离开店铺,又无法分身去取快递。当她未接到任何电话通知的情况下,却发现快递已被“签收”,并且出现了令她困惑的情况——在未收到货物的情况下,快递员却得到了她的好评。

马女士的疑惑并非个例。在快递行业快速发展的今天,如何正确处理快递的配送问题成为了一个关注的焦点。根据《快递暂行条例》和《快递服务国家标准》的规定,快递员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地址,并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如有需要用户自取的情况,应首先与用户协商,征得用户同意后,方可要求用户到快递服务网点自取。
马女士的遭遇显然与这些规定背道而驰。在得知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后,她向二三里【小里帮忙】栏目求助。二三里曾报道过的定边县邮政快递新区网点也出现过类似问题,未经客户同意就将快递放置驿站,且态度恶劣。对此,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定边县分公司及时采取措施,加强投递员的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质量,并承诺以后会将邮件送至客户手中。
面对马女士的困扰,二三里记者尝试联系快递员李某某,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随后,记者又联系了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榆林市分公司的负责人常先生。他表示,如果快递员未经收件人同意,私自将包裹放在快递驿站是违规行为。虽然驿站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居民,但前提是需要得到客户的同意。对于城乡结合部的分散居民,虽然可以和客户协商将快递放置就近的驿站,但送货上门仍是主要的服务宗旨。
对于收件人遇到快递被直接投放到驿站而未送货上门的情况,常先生建议,收件人可以拨打11183热线进行投诉。公司会按照流程介入调查,并督促相关人员进行整改。最终,在马女士的投诉和媒体的关注下,她终于收到了自己的快递。她向记者表示了感谢,并希望未来快递员能够继续坚持送货上门的服务。这一事件也为广大消费者提醒,在享受网购便利的也要关注自己的权益,合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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