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经济学的视角来看,经营方通过若干天的免费通行以换取延长收费年限的策略,实则是一笔极为划算的买卖。在这其中,“朝三暮四”的选择并非随意,而是隐藏着巨大的经济利益。

对于这一决策,公众的质疑声不绝于耳。有担忧认为,这种以延长收费年限作为对免费政策的补偿,实际上为利益输送提供了“无限可能”。免费的期限、延长的时长,无论是按天、按月、按季度、半年或是一年计算,其间产生的利益差距令人震惊。更令民众忧心的是,这种决策权若是由垄断集团或部门的“合法要求”所主导,恐怕会引发一系列民众担忧的问题。真正深得民心的改革,必须源于对民意的忠实。
交通运输部为了加强和规范收费公路的管理,已经起草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的一条规定引发了广泛关注:如果国家实施的免费政策对经营管理者造成了合法收益的影响,可以通过适当延长收费年限等方式予以补偿。这一规定似乎让原本利国利民的高速公路免费政策变得复杂起来,变成了一道“朝三暮四”的选择题。
回溯历史,公路重大节假日免费政策的实施是在公众的大力支持下顺利推行的。这次征求意见稿的相关条款却激起千层浪。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曾建议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但并未提及用延长收费年限作为补偿。这种补偿方式显然存在明显的不可行性。
重大节假日免费通行的只是部分7座及以下的小型客车。将延长收费年限作为补偿方式,无疑是对所有高速公路使用者的“惩罚性”延伸,对于大货车、大客车以及7座以上的乘用车和没有在节假日利用高速出行的7座及以下小客车而言,这是极为不公平的。
涉及民生的重大政策是否应该采取这样的决策流程值得质疑。如果在实施免费通行政策之前,能够公开征求公众对免费通行和延长收费年限的意见,那么相当一部分利益相关方可能会提出反对意见。而让一部分人先享受免费待遇,再对所有高速路使用者延长收费年限的做法,在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上确实存在缺陷。
民众对于高速公路改革的期待是清晰的。他们希望明确那些长期存在问题的高速公路的收费年限,果断清理超期收费,让转为经营性公路的过程透明化、规范化,并适当降低收费水平。在这些期待下,节假日公路免费政策之所以受到广泛支持,是因为它带有一种“政策纠偏”的意味。这次征求意见稿的相关条款似乎与民众的期待背道而驰。
作为法规的制定者,必须吸取中国汽车社会近十年来的快速发展给收费公路带来高利润的教训。他们必须意识到,收费期限越长,经营者获得暴利的可能性就越高,而民众的包袱就可能越重。如果真的要记者在免费通行政策和延长收费年限之间做出选择,那么宁愿选择回到不免费的起点。因为从经济学的角度看,经营方通过若干天的免费换取延长收费年限的做法虽然看似划算,但实则可能隐藏着对民众的不公和对经营者的潜在利益输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