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快递送来的律师函,你是否应该拒签?无论是选择拒收还是签收,法院的计时器已经开始运转,申述行为不会因此而受影响。律师函,是律师接受客户委托,就相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阐述、评价,并提出要求以达到特定目的而制作发出的专业法律文书。它的本质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对于诉讼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对方选择发律师函,往往意味着他们并不希望与你们对簿公堂。律师函是一种警示,以法律规范和律师的判断,对接收方进行法律事实的告知,同时分析利弊得失。它的目的在于让接收方形成自己的“法律评价”,即“传法达意”。收到律师函的人可以选择与对方进行协商,尝试解决问题。
以收件地址不正确为由拒收律师函并不可行。因为有邮递回执可以证明对方已经催款的事实。催款本身就是一种法律行为,只要实施即具有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在审理时,会认定对方已经进行过催款。
律师函一般被视为诉讼的预告。如果你收到律师函后希望避免诉讼,那么与对方协商是明智之举。虽然你可以选择拒签律师函,甚至不与对方律师沟通,但这可能会让自己接下来收到的,是法院的传票。律师函本身并不会产生法律结果,只是一种警示。它有可能是当事人为了获得谈判优势而向对方施压,也有可能是对纠纷处理失去信心而发出的诉讼预警。期间也可能包含当事人或律师探听虚实、诱导信息等意图。收到律师函后应谨慎处理,避免可能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