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搭讪遭拒刺死女生二审维持死刑

案件概述

在2020年4月14日晚,山西省清徐县的一家酒吧内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案件。被告人李俊锋在此饮酒期间,不断搭讪并调戏女大学生张某某,尽管张某某多次拒绝,但李俊锋仍然不顾一切地采取了过激行为。他手持管制刀具向张某某的腹部猛烈刺去,这一刀直接导致了张某某下腔静脉破裂死亡。当晚的这场悲剧,震惊了社会。

李俊锋在案发后立即逃离现场,但在次日凌晨被警方成功抓捕归案。值得注意的是,这次事件发生时,李俊锋还处于因故意伤害罪被判缓刑的考验期内。显然,他没有珍惜之前的改过自新的机会。

二审判决结果详述

时间来到2021年4月19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二审。法院经过慎重考虑,最终裁定驳回李俊锋的上诉,维持了一审的死刑判决,并依法上报给最高人民法院等待核准。

法院对李俊锋的行为进行了全面的评估,认定其行为构成了故意罪。其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在公共场所持刀行凶,并且在遭到拒绝后仍然选择暴力相向,直接攻击被害人的要害部位,导致了受害者的死亡。李俊锋之前曾因故意犯罪被判缓刑,但他似乎并未悔改,甚至在缓刑期间再次犯罪,这充分证明了他的人身危险性极大。

关键判决依据

犯罪情节的严重性是李俊锋被重判的重要依据之一。他在公共场所持管制刀具伤害他人,这种行为本身就极其恶劣。再加上他曾经的犯罪记录以及此次在缓刑期间再次犯罪的事实,都充分证明了他的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二审法院认为死刑量刑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过重或过轻的问题。

案件时间线梳理

案件发生的时间为2020年4月14日。在2020年12月22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了一审判决,认定李俊锋犯有故意罪并判处死刑。而在2021年4月19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一审的死刑判决。这一案件的发展过程令人痛心,也警示世人必须时刻警惕身边的潜在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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