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元月1日起 铁路运输及邮政业纳入营改增
自今年元月1日起,铁路运输及邮政业正式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这一改革也波及到了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快递业务。南京的快递企业对此反应积极,纷纷表示将投入更多资金购买机器分拣设备,以优化运营成本,一方面可以抵扣进项税,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企业的进一步壮大。
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手发文,明确了自2014年1月1日起,铁路运输与邮政业将纳入增值税改革试点。对于提供的服务,如铁路运输服务、邮政业服务以及快递服务,税率分别设定为11%和6%。其中,快递服务的交通运输部分适用11%的税率,而收派服务则适用6%的税率。
国税人员详细介绍了改革前的状况,即在“营改增”试点之前,快递业是按照“邮政业”的标准缴纳营业税,税率为3%。改革后,除了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外,快递业主要涉及收派服务、交通运输业服务以及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等。在前期试点中,货物运输代理和交通运输业服务已经纳入增值税范畴,税率分别为6%和11%。而此次扩大试点范围中,“收派服务”是新增的应税服务,税率为6%。
以江苏某知名物流企业为例,该公司注册资本高达5000万元,仅在南京就设有10多家分公司。预计2014年的营业收入将增长30%以上。经过成本测算,企业负责人表示,虽然试点后部分服务的税率有所提高,但由于处于高速发展期,购买送货车辆、分拣机器、包装材料等运输方面的增值税都可以抵扣进项税,因此总体税负与试点前持平或略有降低。该企业表示将充分利用“营改增”政策调整经营策略,实现更大发展。
南京市另一家快递公司相关负责人则告诉记者,他们主要依赖快递员进行市区的派送服务,人工费用占据经营成本的大头,约56%。由于人工成本无法抵扣进项税,因此他们计划更多地采购流水线分拣设备,引进物流信息化系统,以减轻人力负担,提高效率。这不仅有助于降低成本,还能提高服务质量,实现企业的提档升级。这一改革无疑为快递企业提供了一个转型升级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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