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乐音响被判赔股民1.23亿元

《飞乐音响虚假陈述案:首例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的证券纠纷》

案件背景:

在2017年的半年度及三季度报告中,飞乐音响涉嫌虚增收入及利润,存在虚假陈述行为。这一行为在2019年11月得到了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的确认,并因此受到了行政处罚。自2020年8月起,共有315名投资者通过特定的“明示加入”机制,正式成为原告,共同推选代表人提起诉讼,索赔金额高达1.46亿元。

判决结果:

在2021年5月11日,上海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飞乐音响需向这315名原告赔偿共计1.23亿元,这意味着每位原告人均获赔金额高达39万余元。法院明确认定飞乐音响的虚假陈述行为与投资者的损失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案件意义:

这起案件不仅是我国首例采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的证券群体性纠纷案件,更在司法实践上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宝贵的样本。此次判决确立了“明示加入”的代表人诉讼规则,为后续类似的证券纠纷案件处理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后续进展: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在2021年10月12日作出了终审判决,维持了原判。值得注意的是,截至2025年6月,飞乐音响的股价并未受到此次事件的影响,仍在正常交易,股价为每股3.95元。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对于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具有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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