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浮桥案再审-依然指控修桥者有罪
案件概述:黄德义等村民浮桥收费争议
在洮儿河畔,一段关于便民与法律的争议浮出水面。回溯至2014年,黄德义及其他17位热心村民,出于方便过河的需求,未经审批便在河上搭建了浮桥并开始收费。在平静了数年后,这一行为在2018年底引起了法律风波。到了2019年,他们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正式刑事立案。检方指控他们通过封堵便道、强制收费等手段,非法获利超过5万元。
关于再审的曲折历程与结果
时间流转至2023年11月,这个案件再次开庭再审。检方在庭审中提出,部分被告人应当改判无罪或免罚。对于黄德义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检方的立场并未改变。庭审的紧张气氛在2023年12月25日达到了高潮。白城中院宣布了判决结果:黄德义与何树春被维持原判,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另有五人得到了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而其余11人则宣告无罪。
法院在判决中明确指出,黄德义等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非法占用河道,破坏了原有的道路通行秩序,并且实施了强制性收费行为。这一行为已经超出了单纯的便民范畴,触犯了公共管理的法律红线。
公众对此案的争议焦点
此案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议。一方面,许多人支持黄德义等人的建桥初衷,认为这是便民之举;另一方面,法院则坚持其行为破坏了公共管理秩序,具有违法性。在这一背景下,关于“便民行为”与“违法性”的界限成为了公众讨论的焦点。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2025年6月,该案再审判决已生效,目前尚未公开进一步的申诉信息。这一案件不仅是对个人行为的法律审判,更是对公众道德观念的一次深刻反思。未来,这一案例或许将成为类似情境下法律判决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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