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的广州,暑气还没有退场。李宇(化名)拿到那纸仲裁裁决书时,心里总算松了一下。
9月11日,广州市天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观远数据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及医疗补助费共计约11万元。
他很快发现,这只是另一场漫长消耗战的开始。公司拒绝履行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李宇随即也起诉,案件进入一审。
此时的李宇,已经是胃癌晚期患者。医生告诉他,如果预后不好,剩下的时间大概只有十个月。
“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结束官司。”说这话时他的语气很平静,“到时候人在不在,都是未知数。”
一、从销冠到晚期患者,只隔了一次胃镜
李宇今年33岁,在广深两地的销售行业摸爬滚打了近十年,手里攒着不少客户资源,长期是所在公司的销冠。
今年1月,他经过三轮面试,薪资上调20%,慎重地跳槽入职观远数据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担任大客户销售。试用期六个月,月薪约一万六。
入职后,他提前完成了新人培训考核,签下了2026年销售目标责任书,年度合同额目标160万元。
在李宇提供给记者的考核打分表上,多个核心业务能力项目,他的评价都是合格。唯独“开单”这一项,还是零。
“销售开单需要周期,尤其是大客户销售。”李宇给记者展示了公司系统的截图,上面记录着三家客户商机的推进进度。“客户明确表达过意向,我们开会时也讨论过可能在什么时间成交。”
命运没有留给他这个时间。
5月20日,因为腹部持续胀气,李宇去医院做了一次胃镜。他每年都做体检,入职体检也没有任何问题。但这一次的结果犹如晴天霹雳:胃癌晚期。
“我当时症状很轻,就是有点胀,也不痛。”他说,“没想到一发现就是晚期。”
确诊后,他第一时间告诉了直属领导,随后向公司请假。公司批了15天病假。
病假结束,他回到公司协商后续安排,想依法使用企业职工的医疗期保障。但公司HR和领导给出的理由是“绩效不达标”。6月16日,公司通过微信向他发送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从确诊到被辞退,不到一个月。
“我1月到5月,考核都是通过,没有人对我的绩效问题约谈过我,工资、绩效都正常发。”李宇说,“但后来他们说,正常发工资不等于考核合格,还说我没能完成年度销售目标。”
二、一份“提前到期”的考核表
根据李宇提供的穗天劳人仲案2026第5310号文件,仲裁庭上,涉事公司提交的核心证据是一份内部绩效评估表。表上显示李宇未开单,绩效得分5.59分,未达到转正基线要求的6分。而这份评估表的绩效评估周期,是2026年1月14日至7月13日。
也就是说,公司在考核周期尚未届满、距离试用期结束还有近一个月时,就单方提前启动了考核,作出不合格评价,并据此解除劳动关系。
裁决书写得很明确:公司未给予申请人合理的履职整改与能力提升期限,未举证证明已与申请人约定明确的录用条件,亦无法证实本次考核经过合法完备的程序。
李宇的代理律师指出,劳动法明确要求,试用期内辞退员工,用人单位必须举证证明已明确告知录用条件,并且有客观、公正的考核程序和标准。而本案中,公司提交的证据只有一张绩效评级表,并非针对试用期转正的专项考核标准。
“所有的不合格打分、负面评价、考核结论,全部产生于我确诊癌症、休病假之后。”李宇说,“这是典型的事后倒推、事后补证。”
仲裁委最终认定,公司在医疗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存在过错,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5748.81元,以及医疗补助费94492.86元,合计约11万元。
裁决下来后,李宇主动联系公司,希望尽快了结。“我不想折腾,因为身体撑不住。”
但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属于非终局裁决,公司有权依法提起诉讼。
“他们最开始说要跟领导商量,后来说已经起诉了,让我跟他们的律师对接。”李宇说。
仲裁前,公司也曾提过调解,愿意给两三万元“人道主义关怀”,但不提供医疗期,不承认违法解除。
“命运的重锤只能认了,但他们说我工作不合格,贬低我的劳动价值,太令人愤怒。”
三、企业的“道德援助”和生命的倒计时
记者致电观远数据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对方确认,公司已知晓李宇身患重症,对裁决结果不认可,已经提起诉讼。
“我们此前有过协商,他的产出达不到公司的标准,这是我们走仲裁流程以及一审流程的核心依据。”该工作人员说。
当记者问及公司是否知道法定医疗期时,对方强调:“在知晓他生病之前,我们就已经觉得他不合适了。可能有公司操作的滞后性,但本质上来讲,他不合适是在先的。”
记者追问此前是否有关于员工“不合适”的相关记录或通知,对方表示不方便透露,相关材料在仲裁时已经作为诉讼材料提交过。
而仲裁委已经认定,这些材料不足以证明李宇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在医疗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存在过错。
对于裁决的约11万元赔偿,接电工作人员表示企业无力负担:“我们也不是什么主打社会责任的大公司,只是民营企业。企业经营本身也有压力,他没有转正,我们现在也没有能力去照顾到每一个人。”
她强调,公司愿意从“道德援助层面”给两到三倍工资,但仲裁裁决的金额“高得太多了”。
当记者问及是否考虑过长期诉讼对一名重病劳动者的消耗时,对方的回应是:“这不是公司要考虑的问题。”
据企业信息查询平台显示,观远数据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暂无注册资本,而其总公司观远数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超过2800万元人民币,已完成2.8亿元C轮融资。
四、企业起诉是权利,他等待的是生命
李宇现在申请了失业保险,由失业保险基金帮他把医保续上一段时间。
但他知道,这只是暂时的。目前他在接受一线化疗,医保可以报销九成左右。但接下来如果更换二线治疗方案,自费压力会陡然增大。
“二线治疗一次可能五六万甚至六七万,仲裁判的11万,对我来说是救命稻草。”他说,“但公司既不提供医疗期,也不履行裁决。”
李宇已经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交了一审起诉材料。“目前法院还没通知缴费,快的话今年能出判决,慢的话可能要到明年。”他的代理律师说,“一审推翻的概率较小。”
但李宇等不了那么久。“医生说我可能就十个月左右,接下来要开刀手术,同时也看看身体里面的情况。”他说,“也不知道一审、二审走完,需要多久。”
他的担忧并非没有依据。记者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劳动者在医疗期内被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案件上诉至二审的情形并不罕见。
“一裁两审”制度设计的初衷,是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但在涉及重病劳动者的案件中,这一制度也可能被异化为一种拖延工具。
对企业而言,起诉是一项权利。对李宇而言,时间是生命。
11万元和一场可能跨年的诉讼,同时压在一个预期生存期以月计的患者身上。这意味着他可能等不到判决,意味着他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还要为一场本不该发生的官司耗尽心力。
裁决书已经到手,开庭的通知还没有来。
“就希望能好聚好散,依法拿了赔偿就算了。”李宇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