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横跨二十余年的旧账,再次被推上法庭,却很快被一纸裁定挡在门外。
8月19日,内蒙古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就郑俊怀诉伊利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作出裁定:驳回起诉。理由很明确——此次诉讼与此前2015年、2016年的两次起诉构成重复起诉,不再重复审理。预交的10元案件受理费,全额退还。
这起纠纷的核心,是郑俊怀主张伊利公司拖欠其2003年、2004年税后年薪合计584.47万元,并请求确认1996年至2006年与伊利存在劳动关系、支付逾期利息、按企业高管待遇办理退休并补发2010年9月至2024年12月的退休待遇。
郑俊怀在诉状中回顾了自己的职业轨迹:1983年进入呼市回民奶食品总厂,1993年推动该厂股份制改革,创立伊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并长期担任董事长、总经理、CEO。他称在职期间伊利按月缴纳社保、按年发放报酬,虽无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2003年,伊利以“落实高管股权激励、重构薪酬体系”为由暂缓兑现年薪,此后2004年年薪也未发放。2006年,伊利以“涉及刑事犯罪”为由解除其劳动关系,并拒绝支付欠薪。郑俊怀称,自2006年起持续主张权利,2023年恢复自由后多次协商未果,遂再次起诉。
然而,法院审查发现,这并非郑俊怀第一次为此事走上法庭。2015年8月,他首次起诉,要求伊利支付欠薪及董事津贴,并协助办理退休。当时呼市回民区法院认为,郑俊怀属国家机关委派到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双方纠纷不属劳动争议范畴,裁定不予受理。郑俊怀上诉后,呼市中院于2016年1月维持原裁定。同年7月,他再次起诉,请求与前诉基本一致。回民区法院于2016年12月驳回起诉,呼市中院认定属重复起诉,于2017年11月维持。郑俊怀向内蒙古高院申请再审,高院于2020年6月裁定驳回,明确认定其诉求属重复起诉。
土默特左旗法院此次裁定指出,本次诉讼与前两诉当事人完全相同,诉讼标的均基于同一劳动关系事实,新增的确认劳动关系、利息、退休待遇等请求,并未形成独立的新争议。在三级法院已有生效裁判的前提下,再次起诉实质上是否定前诉结果,构成重复起诉。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法驳回。
这意味着,在法律程序上,郑俊怀通过民事诉讼追索这笔二十年前的欠薪之路,已被“一事不再理”原则彻底封死。案件并未进入实体审理,法院也未对欠薪是否属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作出新的判断。二十年前那场改变中国乳业格局的人事震荡,留下的法律余波,至此在法律程序层面画上了一个冷硬的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