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进行了明确的规范,为医药行业的物流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其中,针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新增了三条重要条款。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选择不设立仓库,将产品全部委托给其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贮存。这一举措无疑为那些无需大量库存的企业提供了便利,有助于他们更专注于主营业务,提高运营效率。
《办法》规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若委托其他单位运输医疗器械,必须对其进行质量保障能力的考核评估。这不仅确保了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还明确了双方在运输过程中的质量责任,为医疗器械的物流过程提供了更强的保障。
对于那些为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提供贮存、配送服务的企业,《办法》要求他们与委托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类企业还需具备与产品贮存配送条件和规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以及实现产品经营全过程可追溯的计算机信息管理平台和技术手段。
以上三款法规,为医药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法律地位提供了坚实的平台,为其设定了清晰的权利义务,使得医药第三方物流的发展更具规范化。
由于医药产品的特殊性,长期以来,医药第三方物流的呼声不断。虽然各地已经推出了许多试行办法,但由于缺乏统一的认识和规范,第三方物流企业在发展中总是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办法》的出台,以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权利义务为突破口,为这些企业带来了明确的发展方向和信心。
过去,医疗器械经营的门槛相对较低,医院自主采购为主,物流环节存在许多不规范之处。在产品质量储存和运输环节,难以保证安全有效。而随着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出台,医疗器械GUP、GSP的推行,以及各省对医疗器械的统一招标政策的深入,医疗机构作为终端用户将面临更严格的质量法规约束。这将促使经营企业规范经营,如GUP要求的查验产品运输环节温湿度电子数据资料。为了生存和适应新的法规要求,没有仓储运输条件的企业必须寻求与有资质的专业物流公司合作。
推行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可以避免药品物流体系一直在专门药品经营企业内部不断升级换代的局面,解决小型企业因资金不足而经营困难的问题。引进专业的物流企业,可以让擅长营销的企业专心做营销,擅长物流的企业专门做物流,市场划分更规范、合理、公开透明。这不仅能节约社会资源,还能提高产品质量。
《办法》为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的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规范,使得市场更具活力,为医药行业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网(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