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电商报》从国家发改委门户网站获悉,关于运输物流行业失信惩戒的动态。8月1日起,国家发改委就《运输物流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旨在进一步强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运输物流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将持续至8月14日,社会各界可登录国家发改委门户网站,就意见内容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这份征求意见稿的出台背景,是运输物流行业近年来频频出现的失信行为,这些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行业形象,也严重影响了市场的正常运行。为了有效应对这一问题,国家发改委决定通过联合惩戒的方式,对失信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根据意见,主管部门将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制度。对于在快递领域被认定为严重失信的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将被列入“黑名单”。这一制度的核心在于,以相关司法裁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处理结果为依据,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意见还为快递企业划定了三条“红线”,包括违反法律规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泄露、篡改、毁损个人信息,以及未经被收集者同意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等。这些行为严重危害个人信息安全,一经发现,相关快递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
除此之外,快递企业若未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也会触发信用惩戒机制。快递行业一直是信息泄露的高发区,除了外部黑客攻击等可能的风险外,快递公司内部人员泄露用户信息的风险同样不容忽视。加强快递行业的信用管理,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国运输物流行业“黑名单”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利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开展“黑名单”的汇总、交换和发布,推动各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等相关部门则负责职权范围内“黑名单”认定标准的制定。
为了更加有效地保护用户信息安全,各级公安、交通运输、商务、邮政管理部门以及海关总署等相关机构,需依据职责分工负责管辖范围内“黑名单”的管理工作。只有各部门齐心协力,才能确保运输物流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这份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无疑为运输物流行业敲响了警钟。各快递企业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加强内部管理,确保用户信息安全。社会各界也应积极参与,共同推动运输物流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为市场的正常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