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物流合同的特色特征

第三方物流合同独具特色,其主体构成相当繁杂。主要涉及到三类主体:物流服务供给者,作为第三方物流的专业经营者,他们是物流合同的核心一方;物流服务需求者,包括各类工业企业、批发零售企业及贸易商等,他们是物流活动的实际执行者,也是物流合同不可或缺的重要一方。在物流服务的履行过程中,物流服务供给者可能会将部分或全部物流环节,如海运、陆运、通关、仓储、装卸等,委托给其他企业完成,这些被委托方也参与到物流合同的实践中。物流合同的主体广泛且复杂。

第三方物流合同的特色特征

随着物流现代化的不断发展,第三方物流服务企业的服务内容也在不断扩大和深化。从简单的存储、运输等单项活动转变为提供全面的物流服务,包括物流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制定最优物流方案,以及物流全程信息的收集和管理等。这使得第三方物流合同的内容涉及运输、仓储、装卸、转移、包装、流通加工、配送和信息处理等多个环节。第三方物流合同呈现出内容广泛、复杂的特性。

由于第三方物流合同的混合性质,它涉及许多不同的环节和内容,使得其法律性质难以明确归类。单一的物流服务合同性质较为明确,如单纯的运输合同或仓储合同,属于合同法上的有名合同。第三方物流合同通常是综合性的物流服务合同,它融合了运输合同、委托合同、仓储合同、加工合同等各种合同的特点。物流经营者的法律地位也是集存货人、邮寄人、委托人、代理人等各种身份于一身的混合地位。

在我国合同法中,并没有专门针对物流合同的明确规定。虽然合同法分则中对涉及物流服务的15类有名合同做了规定,包括运输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等,但在实际的物流活动操作中,人们很少使用“物流合同”这个称谓。大多数物流企业与客户签订的合同都是运输合同,但物流合同的内容往往超出运输合同的范畴。例如,合同中可能要求物流企业对委托运输的货物进行包装修补、集装箱拼箱、装箱或拆箱等操作,这时物流企业与客户的合同就具有了加工承包的性质和特点。这种综合性的物流服务合同被称为运输合同并不准确。

第三方物流合同尤其是综合性的物流服务合同,其法律性质应被视具有混合合同特征的无名合同。

ems国际快递查询,ems人工客服电话,ems是什么快递,ems快递单号查询,ems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