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纠纷多 维权有办法

已经成为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如何有效的避免纠纷是消费者应该掌握的基本技能:
 
1.选择规范的公司。尽可能选择信誉好、服务好、经营规范、证照齐全的公司。寄递之前最好查看快递公司的营业执照,同时约定好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的解决办法,以免事后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2.详细填写快递单,表明物品价值。与快递公司签订规范的《快递递送合同》或《运输合同》、《委托合同》,尽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3.仔细查看托运单的填写是否全面、清晰,是否包括货物名称、数量、价值、到货日期、运输方式、取货方式、收货人以及联系方式等。注意阅读运单背面条款,并清楚填写运单,尤其是托运物品的名称、数量。
 
4.快递前进行保价。快递重要物品或易损坏物品,一定要选择保价并填写“等额保价合同”以明确违约责任。一般情况下,消费者所支付的保价费为消费者申报保价金额的1%至3%,支付了较低额度的保价费用相当于多了份“保险”。
 
5.先验后签,保障自身权益。消费者寄递贵重物品时,要及时与收件人沟通,提醒对方在收货时先验货后签字。一旦发现货物有问题,在收集好索赔证据的前提下,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如发现物品丢损,尽量与投递员书面确认丢失情况,保存证据。
 
若“以防万一”还不足以避免纠纷的时候,就有必要通过正确的渠道来维护我们的权益:
 
1.快件丢失:首先,可以去找接收邮件的快递部门进行投诉,或者联系快递公司统一的业务受理平台,询问事情解决方法。其次,可以登录国家邮政局申诉网站或拨打邮政业消费者申诉电话“12305”进行投诉。
 
2.签收前发现有损坏或短缺:要求邮递员当场开具物品损坏或丢失证明,认定责任,为以后维权保留证据;如发生邮递业务消费纠纷,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邮政管理部门或拨打“12315”进行投诉。
 
3.快递延迟:对于因极端天气、意外事故造成的配送延迟等情况应给予一定的谅解;除此之外,可采用电话申诉或登录国家邮政局和省、市邮政管理局网站申诉,也可以采用书信或传真形式申诉。
 
4.损失情况严重:物品损失数额较大的,当事人应报案,并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应证据。同时也应及时和快递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如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诉并要求赔偿。《邮政法》相关规定,邮政企业对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进行赔偿。
 
消费者维权之路漫长又艰辛,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消费者单方面的维权是远远不够的,我们更需要的是一个有效的法制、负责的机构和规范的企业,多方共同努力,才有可能使我们的权益得到真正的保障,使纠纷得到真正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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