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晚七点半左右,深圳陈女士与朋友在一家火锅店用餐时突遭横祸——身后一对情侣打翻滚烫火锅,热汤泼满她的小腿、脚踝与脚趾,经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诊断为二度烫伤,烫伤面积约2%,朋友则为一度烫伤。因右踝受伤,陈女士一度无法行走需坐轮椅。目前医疗费已支出约4500元,医生预估后续治疗及疤痕修复需持续一至两年,总费用约3万元。
监控还原了惊险一幕:身后那对情侣用餐时接吻,男生突然从椅子上跌落,本能伸手撑桌试图稳住身体——店内桌子轻薄且为折叠式,被一碰直接掀翻,卡式炉与沸腾火锅顺势倾泻向前,浇在陈女士身上。"听见有人摔倒,紧接着热汤就泼下来,疼得根本来不及反应,只能先跑去后厨冲冷水。"陈女士回忆道。
事发当晚,火锅店负责人曾口头表示愿承担全部损失。陈女士据此提出含医药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在内共计4.5万元赔偿,商家拒绝全额承担,仅同意赔付精神损失费及伤口治疗阶段费用,不包含后续祛疤开销。协商无果,陈女士于6月25日报警申请三方调解。
警方调阅监控后联系上摔倒顾客林先生。7月1日,林先生当面向陈女士致歉,称并非故意,"我们接吻时没有剧烈动作,是店里椅子突然坏了才摔倒的。"陈女士从警局了解的情况显示,监控中凳腿确有损坏痕迹,但是否属先天质量问题肉眼难辨。林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我没怎么动椅子就塌了,而且店里那些塑料椅使用年限都很久了。"
火锅店负责人对此说法不予认可,7月8日回应称椅子不存在质量问题,"那对情侣坐了两个小时都没事,是特定情况下才导致椅腿损坏。"对于赔偿诉求,其表示警方初步调查结论显示店家非全责,而陈女士方未提供鉴定报告与法定依据,"四万多赔偿我们认为不合理,她可走法律途径,法院判多少我们认多少。"同时强调一直积极配合处理。
陈女士则认为隐患不仅在一把椅子——塑料凳老化、桌面轻薄易掀、桌间距过窄导致无躲避空间,商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对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江苏润商律师事务所主任崔武律师分析:陈女士维权时可申请对断裂椅子做司法鉴定,查明是先天质量缺陷,还是林先生动作致损或加剧损坏。即便椅子存在缺陷,通常也不能免除林先生的主要民事责任——在公共场所与他人接吻时分心摔倒、进而掀翻桌子致热锅泼洒前桌顾客,属过失行为,是事故主因;若经鉴定椅子确实质量不达标或老化严重,可适当减轻林先生责任比例。与此同时,商家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塑料椅牢固程度、桌间距及桌子稳定性若不符合安全要求,同样存在过错。实践中,陈女士可要求商家先行赔付,再由商家向有过错的第三方追偿。
目前该案待三方进一步调解,协商不成陈女士可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