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新规有什么内容

自五月一日开始,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快递行业的法规《快递暂行法令》正式落地实施。这部法规对快递行业进行了全面规范,对于快递员拒绝送货上门、泄露寄件人隐私等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规明确要求,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由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手中,并告知收件人或代收人进行当面验收。这意味着,快递员拒绝送货上门将违反法规规定。

《法令》还鼓励多个快递企业共享末端服务设施,为用户提供更为便捷的快递末端服务。也鼓励和支持快递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推动自动化分拣设备、机械化装卸设备、智能末端服务设施、快递电子运单及快件信息化管理体系等的广泛应用。

在寄件方面,法规进一步明确规定,快递企业在收寄快件时,必须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核实,并登记身份信息。如果寄件人拒绝提供身份信息或提供的信息不真实,快递企业不得收寄。

关于寄件人隐私泄露问题,《法令》强调,除有关部门依法对快件进行检查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窥探他人快件。任何单位或个人也不得私自拆开、藏匿、毁损或倒卖他人快件。快递企业及其员工不得出售、泄露或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获取的用户信息,情节严重者将面临最高10万元的罚款。

针对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内件缺失的情况,对于已保价的快件,应按照快递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对于未保价的快件,则按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法令》也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责任险种,并鼓励快递企业积极投保,为快递行业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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