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消协:消费者电视购物受骗 顺丰快递积极

 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3月14日上午,江苏省消协发布了2013年十大维权案例。以下案例摘自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官网:

    消费者电视购物受骗,积极助力维权

    ■案情简介:

    镇江市丹徒区宝堰镇的消费者胡先生,因为轻信了电视购物广告,以为花400多元买来一种平板电脑就可以“打电话不要钱”,结果陷进了接二连三的骗局,前前后后给骗子汇去2435元,换来的却是一堆无法使用的电子垃圾和假冒的储蓄卡。胡先生与电视购物客服多次联系无果的情况下,向镇江市消费者协会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

    镇江市消费者协会联系了这家在东南卫视做购物广告的公司,公司办公地是北京海淀区万寿路86号,电话里对方矢口否认存在这样的事情。就在此时,胡先生说,电视购物公司要他再汇去1000元,他们就会把总计2435元的款项全部退还给胡先生,当然还是以储蓄卡的方式退还。看着胡先生似乎有些心动,市消协工作人员立即阻止了他,也遏止了骗局的进一步发展。另一方面,在与多方联系还没有结果的情况下,镇江市消费者协会冷静地分析了案情,和本案的投递公司联系,在该电视购物公司和公司账目未结算前,退还消费者受骗的款项。经过镇江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沟通,胡先生终于在4月初拿到了首次被骗的857元。5月中旬,负责送货的顺丰快递公司在扣除相关手续费后,退还消费者1300元。

    ■案例评析:

    本案中,东南卫视及广告主利用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违反了《消法》第八条的规定,构成欺诈,应当给予退一赔一的赔偿,但由于远程购物的查找侵权者的不便,不得已请快递公司协助处理了纠纷,但国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协同监管,加大查处力度,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运用电视购物实现快速发展的产品比比皆是,同时,因为电视购物广告引发产品信誉危机,甚至败走麦城的企业也数不胜数。今年以来,全省各级消协组织共收到涉及电视购物的消费纠纷投诉557件,其中涉及售后服务和质量的问题占到总量的60.86%。消费者协会认为,不管时代如何变迁,不管产品营销方式渠道如何多样化,其过硬的产品质量和真诚对待消费者诉求的态度永远是企业谋求长远发展的法宝。采用不当手段得利也许可以获得一时的利润,却以失去消费者和市场为代价,也终将被市场无情的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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