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又“丢”了客户的手机

继四川消费者戴女士本月初反映申通寄丢一部iPhone5手机后,日前,又有深圳消费者陈先生向“老罗帮你忙”反映申通寄丢一部iPhone5手机。
 
 
  陈先生质疑申通工作人员故意利用公司管理制度,以快递丢失为由,以低价理赔方式“购买” iPhone5手机。记者调查发现,申通快递有关理赔制度明显违反《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青年报记者 罗水元
 
  消费者被质疑骗理赔款
 
  11月,戴小姐向“老罗帮你忙”投诉称,她于9月26日委托申通快递从四川自贡寄iPhone5手机到深圳罗湖龙华新区,结果该快件在国庆节期间遭遇“节假日延迟派送”,而节后被告知丢失。她索赔时,对方以没有保价为由,只能赔500元至600元。记者介入采访后,申通快递才愿赔偿2000元。
 
  与戴小姐遭遇相同的是,陈先生委托申通快递寄iPhone5S手机,也按要求打开包装盒验货,也没有保价,丢失的地点也是在申通快递深圳营业点。
 
  但是,与戴小姐遭遇不同的是,陈先生的快件11月4日被申通快递深圳福田香密湖营业点收件后,尚未送到其他营业点就已经丢失。
 
  一个快件寄了两天还在收件地,陈先生以为是“双十一”前夕申通快递快件过多所致,便继续等待,然而,又过了两天再询问朋友时,还是被告知没有收到。
 
  这时,陈先生再次致电客服,得到的却是“客服告知此件正在核查,有结果会告诉我”。
 
  陈先生说,尽管如此,他还是希望申通快递能主动告知其核查结果,并希望申通快递能核查到他的快件,但是,他一直等到11月12日,也没有等来申通快递的电话,直至他11月12日又一次主动致电客服时,对方才说快件已丢件,要他填写索赔单申请索赔。
 
  而他后来跟申通快递理赔经理沟通时,不但被告知因快递没有保价只能赔付500元,还被怀疑故意设局骗申通快递理赔款,“态度非常恶劣”。
 
  有关负责人承认寄丢手机
 
  根据陈先生提供的快递单号,记者登录申通快递官网查询发现,相应快件的记录只有两条,第一条为揽投收件记录:“11月4日下午6:03:38福田香密湖营业点的收件员段再祥已收件”;第二条为红色派送记录: “11月4日下午6:03:47由福田香密湖营业点发往广东深圳福田”。第二条红色派送记录前标注着红色“最新”字样,所显示的时间与第一条相比,只差9秒钟。
 
  11月24日下午,记者多次拨打申通快递客服电话和全国客服热线、全国投诉热线,语音提示均称“客户的满意,申通的追求”,但均没有人接听。
 
  随后,记者拨通了深圳福田经理王女士手机号码,对方虽确认有陈先生手机被丢失一事,但称根据公司有关制度规定,陈先生手机没有保价,只能赔偿500元,并称该赔偿标准已高于有关按运费三倍进行赔付的标准。
 
  多次寄丢,恐怕不是偶然
 
  “查询结果表明该快件在福田香密湖营业点就已丢失,戴小姐从四川寄出的手机也是到了深圳后不见了,而且都是未保价的东西,说明这并不是偶然,而是深圳申通快递的内部有问题。”陈先生怀疑。
 
  陈先生告诉记者,他去申通快递福田香密湖营业点寄送手机时看到,快件从验货、扫描装车等过程,全程都有监控;而在跟收件工作人员的沟通当中得知:他们内部如果要查,并不难。
 
  “福田香密湖营业点如果真对顾客负责,调看监控就能查到接触相应快件的工作人员。”陈先生说,与申通快递交涉过程中,他希望福田香密湖营业点提供视频监控但未能如愿,“申通一直不给予正面回应”。
 
  “为什么丢失的都是比较贵重的苹果手机?为什么丢失的都是没有保价的物品?为什么丢失的地方都在深圳?为什么手机还在收件地仅仅从分点到分公司就已经丢失了?为什么申通的理赔经理甚至怀疑我是故意制造这样一个骗局来骗申通的理赔金?”一系列“为什么”后,陈先生进一步怀疑:在公司有关制度规定最多只能赔偿500元的情况下,“申通深圳公司内部是否存在一些人,对未保价的贵重物品下手。”
 
  [链接]
 
  未保价快件应按市场价赔偿
 
  《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时,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但《邮政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规定,如此赔偿标准适用对象为“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内的邮件”。
 
  而对于“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根据《邮政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应该“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如此规定,还在《邮政法》第五十九条里,被明确“适用于快件的损失赔偿”。
 
  “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是哪些规定?《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给出了答案:“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记者同时还了解到,去年1月25日,国家邮政局有关负责人在解读《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时就介绍,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邮政法》规定,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和快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民事法律关于损失赔偿的规定,赔偿额度不受“资费三倍”的限制。
 
  据此,申通快递对丢失一部价值3700多元手机只赔偿500元的做法,明显违反上述法律规定。
 
  微博:@青年消费投诉
 

快递今日最新新闻【今天最新新闻】:转载请保留新闻快递网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