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快递:快递寄了10斤蜂蜜,派件时却发现破损

物品发生破损,这样的事你是否也曾经历过?5月26日,消费者张女士致电与本报联动的12345市长热线,反映了自己经历的情况:“5月初,我通过中通从山东烟台邮寄10斤蜂蜜至杭州,后来蜂蜜破损,员让我上门自取,我不认可。”张女士说,希望快递员送货上门,如真的破损,希望给予相应的赔偿。
 
事件回顾
 
拜托亲戚买了
 
10斤蜂蜜寄到杭州
 
快递公司告知破损
 
并要我上门取件
 
张女士向记者描述了事情发生的经过:“我拜托亲戚在山东烟台当地买了10斤农户自产的蜂蜜,用中通快递寄到杭州,按理来说两三天就该到了,但现在半个月过去,快递还没有到。这期间,快递员曾打电话给我,说东西破损了,让我自取。我回答说,快递肯定是送上门的,为什么要让我自取?对方很快挂了电话,没有告知我是什么快递公司,更没有说自取地点,还说,如果不自取,他们就退货。”
 
“半个月过去了,我的快递还没有收到,因为考虑到我很快要从收件地点处退休,于是我联系亲戚(也就是发件人),才得知寄的是中通快递,并拿到了运单号。”张女士说,“当时考虑到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破损,我还特意交代发件人用塑料瓶装蜂蜜,且蜂蜜寄出的时候是完好的,现在东西破损了,快递公司难道不用担负责任吗?”
 
“我拜托亲戚买了10斤蜂蜜,100元/斤,除去运费外,货物价值为1000元。”张女士说,“更让我气愤的是,快递方的态度也很不好。”
 
至于快递现在在何处,张女士表示“我并不清楚,至今为止,发件人那边并没有收到退件,我也没有收到快递。”
 
记者追踪
 
查询运单号显示“已发往杭州市区七分部”
 
致电快递派件方却表示“已弃件”
 
记者根据张女士提供的运单号查询,发现快递于5月9日下午6:57:02离开山东烟台,发往无锡中转部,最新的物流追踪信息显示是“5月11日上午5:31:56,快件离开杭州市区已发往杭州市区七分部”。按照物流信息,快件应该还在杭州。
 
记者随后通过中通快递的400客服热线,联系上了中通快递杭州市区,工作人员郑小姐告诉记者:“由于此件有大量的液体流出,客户不愿意自取,5月11日快递到达派件网点时,我们便以‘问题件’通知快递的发件网点——山东烟台牟平网点,5月12日,我们又一次通知‘问题件’,当天发件网点的回复是‘请暂放,已联系发件客户处理’。考虑到快件在一个地方最多只能暂放3天,5月15日,我们又通知发件网点‘此件有大量液体流出,客户不自取,此件已污染我司多票快件的外包装’,一直到5月20日,发件网点通知我们‘弃件’,5月21日,我们又确认了一次‘问题件’后,发件网点再度回复‘弃件’。”
 
郑小姐说:“当时派件网点收到这一快递的时候,外包装是完好的,内部有液体流出,故无法进行派送。在这过程中,我们均是按照正常流程走的,且凭发件网点的通知才实施弃件。无论是暂放、退回、修改地址等,均需要由发件网点给出指示,我们才能操作。”
 
多次致电后联系上发件网点 其回复“联系过发件人” 但消费者表示自己和发件人均“未通知弃件”
 
其回复“联系过发件人”
 
但消费者表示自己和发件人均“未通知弃件”
 
随后,记者试图联系中通快递山东烟台牟平的发件网点,多次致电均未接通。于是,记者再度拨通了中通快递的400客服热线,其4348号客服表示“会查询核实这一投诉事件,24小时内给出回复。”在记者告知电话和手机号后,24小时后,记者并未得到任何回复。
 
在等待中通快递客服回复的同时,记者又致电山东烟台牟平的发件网点,拨打十几遍之后,终于有一位女士接起电话,在不愿意告诉姓氏的情况下,该女士回复“这个快递是经过发件方同意才做弃件的,我们是联系过的”后,便主动挂掉电话。
 
记者随后联系消费者张女士,她说:“快递公司的确和发件人联系过,但自己和发件人均没说过要弃件处理。快递公司刚刚打了电话给我,让发件人去投诉。”
 
“东西发出来是好的,我没亲眼看见过东西,为什么他们没经过我们同意就弃件了?”张女士说,自己对此表示很不解。
 
快递公司坚持由发件人致电维权 消费者困惑“我才是付钱买东西的,为何不行”
 
快递的去向清楚了,但记者等待两天,却未收到中通快递客服允诺的回复。于是,5月28日,记者再次致电400客服热线,其4465号客服却告知“回复时间是72小时”,随后4323号客服(当班组长)向记者解释:“快递公司有规定,快件到达后,首先联系收件人,对方愿意自取,就让收件人自取,如果对方不愿意,暂放三天后,联系发件人,如果发件人也没有给出明确回复,我们会暂放三天后作弃件处理,之后要求发件网点赔付给发件人。”
 
4323号客服表示,“建议发件人致电400客服热线进行维权索赔,或联系发件网点要求索赔。我们赔付的对象是发件人或其指定的人员,发件网点会核对发件人、底单和快递的价值证明后给出赔付,如果快递完全损毁,就按照完全损毁赔偿,如果部分损毁,即部分赔偿。”
 
当记者问“由于发件人不方便维权,能否让收件人拿到底单后自己维权”时,客服表示“在收件人未收到快递之前,快递所有权仍是发件人的。”
 
“如果发件人无法提供商品的价值证明,发件网点会根据当地的市场价格,与发件人协商赔付金额。确认赔款后,相应的赔款会于3天内赔付到账上。”客服表示。
 
律师:维权方的确应是发件人
 
但快递公司无权给当事人的默示设置法律责任
 
针对此次投诉中存在的疑问点,记者咨询了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的陈磊律师。陈律师表示:“维权方应是发件人,因为快递的服务合同是发件人委托快递公司发件,收件人和快递公司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如果收件人要维权,不仅需要拿到相应的底单,还应有发件人出示的委托授权证明。”
 
但针对快递公司的“弃件”行为,陈律师表示“有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快递不是挂号信,应该送上门,除非在发件人和快递公司的协议中标有‘快递破损即由收件人上门自取、无需上门送件’,否则快递公司不应以破损为由而拒绝上门送件;此外,即使收件人未上门取件,快递也不能擅自弃件,快递公司给出的理由是‘按照公司规定,发件人未明确回复,暂放三天后可作弃件处理’,但实际上快递公司无权单方面给当事人的默示设置法律责任,除非该默示行为有法律规定,否则法律上来说是无效的。”
 
“如果快递公司坚持是发件人提出弃件,那么就需要举证,或拿出通话录音,或提供书面材料。”陈律师说。
 
至于赔付金额,陈律师表示:“一般快递有保价条款,如果发件人采取了保价,就按照保价赔付;如果未保价,一般来说合同会设置赔付上限,倘若物品价值高于赔付上限,发件人可出示价值证明进行协商,若无法出示相应证明,则按照不高于所设上限进行赔偿。快递本身对寄送贵重物品有一定限制,赔付封顶条款的设置是合理的,否则容易造成双方权利义务的不平等。”
 
至于蜂蜜到底能不能邮寄,陈律师认为“这应该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另外,快递方也有审查快递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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