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多元的货运丢了快递只愿赔240元

6000多元的丝绸被运丢了,因为没有保价,公司只愿意赔240元。其实,寄丢的情况并不少见。怎么赔,赔多少,因为赔偿问题跟公司没达成共识,不少市民选择把快递公司告上了法院。
 
现代快报见习记者 姚茜
 
案例1
 
6000多元的货丢了,快递只愿赔3倍快递费
 
刘先生在淘宝开了一家店,去年3月,有买家买了价值6000多元的丝绸,他从苏州通过一家名为洪基快递的公司发了货。刘先生支付了80元的快递费,当时快递员提醒他,如果东西比较贵重最好保价,但是刘先生说不用。不料快递到达派送点后就不见了。
 
价值6000多元的快递丢了,刘先生把钱退给了买家,随后找到快递公司,要求赔偿。但是快递公司表示,因为刘先生没有保价,所以只能按照快递费的3倍赔偿,即240元。双方没有达成一致,刘先生把快递公司告上了法院。
 
最终法院认定,快递公司作为货物的承运人,应该为丢快递的事负责。在快递单背面的《国内快递服务协议》第九条中表明:“未保价快件发生快件延误、丢失、毁损、内件不符时的赔偿按《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处理”。法院认为,按照快递单上的服务协议,双方并没有对赔偿额作出具体的约定,这种情况下,快递公司需要按照快件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判赔6000多元。
 
案例2
 
电视机屏幕碎了,快递不愿按保价金额赔
 
今年3月27日,南京市民李先生让朋友通过德邦物流给他寄了一台松下彩电,货是从南通寄出的,收货地点是李先生在南京的家。因为电视机是易碎物品,寄出时进行了保价,保价金额是3000元。第二天,电视就被送到了南京,李先生打开包装验货时,发现电视机屏幕竟然全碎了。他当场就拒绝签收,快递员把损坏的电视机拿了回去。
 
事后,李先生找到了松下彩电的维修点,维修人员告诉他,更换屏幕得花7000多元。李先生说,这台松下彩电是2010年花6000多元买的,现在光换屏幕就要7000多元,肯定不划算。他找到德邦物流,要求其按照之前保价金额赔偿,或者帮他把电视机修好,但都被拒绝了。无奈之下,李先生把德邦物流告上了法院。
 
德邦物流辩称,电视机是从南京德邦物流下面的分公司发出的,现在东西坏了,不应该找他们,而应该找分公司赔偿。此外,德邦物流还提出,根据寄件时双方的约定,货物全部毁灭,按照保价的金额赔偿,如果只是部分损坏,就应该按照损坏比例来赔偿。李先生的电视机只是屏幕坏了,属于部分损坏,不可能进行全额赔偿。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德邦物流本应该将货物完好无损地送到李先生手里。但是,现在因为德邦的失误,电视机屏幕坏了,已经导致了整体无法使用,理应按照双方约定的保价金额进行赔偿。法院判决,物流公司按照保价的约定,赔3000元给李先生。
 
记者调查
 
快递服务协议约定如何赔偿
 
寄快递时,快递员会拿出一份快递单。寄件人需要填写快递单正面的信息,但很少有人注意到快递单背后的内容。其实,快递单背面的服务协议,对快递运输的很多方面都进行了约定,其中包括快递丢失或者损毁的情况。
 
一位的快递员告诉记者,寄快递时,他们都会问一下顾客寄的是什么。“如果东西价值比较高,我们会建议按照实际价值的3%进行保价。如果没有保价,快递一旦丢了,就只能赔300元,当然快递运丢的情况还是比较少见的。”
 
记者还调查了、、三家快递的情况,发现快递单背面都对快递发生丢失、损毁等情况,如何赔偿作了相对明确的约定。
 
在快递的《快递服务协议》中,记者看到上面用加粗黑体字注明,“对贵重物品和单票内件价值超过人民币壹仟元的快递应尽量向快递企业办理保价”“未保价快递按寄件人在运单上填选的本次实际支付快递费的合理倍数赔偿,寄件人未填选赔偿标准的,视为同意按本次实际支付快递费的五倍赔偿”。
 
律师说法
 
寄快递时,贵重物品最好保价
 
 
今年11月16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布《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第19条中明确规定,快件发生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用户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金额;对未保价的快件,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
 
快递丢失后,到底应该如何赔偿?江苏同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小亮说,寄件人是消费者,快递公司有义务提醒消费者快递单背后的服务协议。
 
如果快递丢失,而快递公司之前没有提醒消费者,那么就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李小亮还表示,快递服务协议中作出的约定“物品没保价,丢失则按照快递费的 倍来赔偿”,这个约定是合法有效的。所以,他建议贵重的物品最好保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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