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寄出价值7200的快递被弄丢,快递公司只赔到2000元?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寄快递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儿。但在网购流行的当下,顾客快递包裹丢失的事情也时有发生。这不,广西南宁的市民陈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
 
陈女士是个体经营户,平时经常使用快递寄发货物。8月10日,陈女士通过圆通速递给黑龙江大庆的客户寄出了20支护肤精华液,价值7200元。可是直到8月18日,快递也没有寄到顾客手上,这时陈女士开始心急了。
之后,陈女士打电话给圆通速递进行了询问。客服表示,陈女士的包裹丢失了,针对这个情况,她会帮忙上报到总公司。可是如今两个多月过去了,事情依然没有下文,这让陈女士感到十分焦虑。
 
陈女士再次打电话询问,得到的回复是赔付2千块。陈女士认为,既然快递被圆通公司弄丢了,那么圆通公司就应该全额赔付,现在对方只答应赔付2000元,她觉得非常不合理。随后,记者随同陈女士一起来到了圆通速递江南分部,一位姓陈的经理表达了他们的意见。
陈经理表示,陈女士的快递当时已经到达下一站转运中心,是在哈尔滨丢的。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他们作为发件方要承担最高2千块钱的赔付金额。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记者了解到,在填写快递单时,大家通常默认与快递公司签订了《国内快递服务协议》,其中的保价条款,约定了保价赔偿数额及未保价赔偿标准,通常保价商品赔偿的原则为保价价值范围内进行赔偿,未保价商品则为快递费的五倍至八倍为限。
 
陈经理表示,陈女士在寄出快递的时候并未签订任何保价条约,所以他们最高只能赔付2000元。如果陈女士接受这个结果,他们可以尽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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