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部新款iPhone手机寄快递丢了?快递公司只赔一半合理吗?

寄快递丢件不知道您有没有遇到过,丢的如果是价值较低的快递也就算了,不过如果是5部新款iPhone手机呢?福州听友林先生就遇到这糟心事。
 
事件回顾:
林先生告诉记者,他是经营手机销售业务的,经常往其他地市寄手机。10月1日他通过顺丰快递寄了5部全新iPhone11手机,价值35200元。本该在第二天送达,收件方却迟迟没能收到。于是从10月2日到11日,林先生多次联系顺丰快递客服,对方一直没能解决。
“我一般都选顺丰快递,比较靠谱。这次丢件后顺丰客服承认是他们的责任,愿意赔偿我的损失,但赔偿金额一直没谈拢,对方只愿意赔偿1000元,说是按运费几倍来赔。”
 
明明货物价值高达3万5,丢件了却只能赔1000元,林先生无法接受。后来林先生直接找到营业网点,经过一番纠缠,双方最终达成共识,网点赔偿林先生18000元。
福建省邮政业12305:丢件无官方条款规定赔偿 无措施强制赔偿
虽然已经得到赔偿,但林先生依然不解的是,既然他选择了快递业务,等同于他购买了这项服务,包裹运输过程中因为快递公司失误导致丢件,难道只能按快递公司所说的运费几倍来赔?带着林先生的疑惑记者咨询了福建省邮政业“12305”消费者申诉受理中心工作人员,关于丢件产生的赔偿费用他是这么解释的:
“现在国家没有相关的条款来规定包裹丢失后快递企业要赔偿多少钱,如果您的包裹因为快递公司失误导致损失或者丢件,公司会按照面单若干倍来赔偿。假如包裹价值远超快递公司规定的赔偿数额,您也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实际价值来赔偿。不过,如果公司已经根据面单倍数给出赔偿方案,我们是没有办法强制要求快递公司多理赔。”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寄件人可以要求快递公司按照包裹的实际价值赔偿呢?记者咨询了福建国富律师事务所魏宝律师。
“如果快递公司与消费者的格式化运输合同有约定赔偿标准,比如丢件赔偿金额按照运费的若干倍计算,一般要按照约定的标准进行赔偿。但该约定属于对消费者索赔权利的限制,如果它未适当提请消费者注意,或者它与快递员确认的收件所具有的货物价值相比明显过低而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则约定无效,要按货物应到收货地时的市场价格标准进行赔偿。”
针对寄送快递时消费者是否要“投保”这个问题,魏律师提醒,一般情况下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权。但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的规定,如果寄件属于贵重物品,则快递公司有权要求消费者保价,双方如果不能对此协商一致,则无法达成运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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