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还没上筷子先花了两元

        近日,一名大学生在餐厅吃饭时遇到 1 元的餐具费,将 4 套餐具全打包带走,引发了争议。这并非个案,类似的情况屡见不鲜,引发了关于“餐具费”是否应该收取的争论。
"餐具费",一般随餐一起收取,虽然数额不大,但消费者质疑:为什么已经支付了餐费还要额外支付"餐具费"呢?一些消费者表示,在一些餐厅,他们并没有提前告知需要收费,也没有提供免费餐具。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虽然"餐具费"现象司空见惯,但并不代表合理。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没有明文禁止商家收取"餐具费",但商家一味地将经营成本转嫁给消费者显然不合理。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闫兵认为,餐饮经营者可以在消费者知情且自愿的前提下提供有偿餐具,但同时应当提供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免费餐具,这是合同的附随义务。
在一些地区,法规已经规定不得收取不合规费用,但因法律规定模糊,商家应该在账单中明码标价,以避免消费者的不满。消费者有权拒绝支付"餐具费",并且一些地区规定违规收费可能会面临罚款。
        最终,应该强调消费者和商家之间的透明度和互信,以确保合理的商业行为,同时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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