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级”可行“越界”违规

近期,多家媒体报道北京邮政商务投递局(下称“北京商投局”)近日挂牌,北京邮政覆盖首都六区的商务投递网络也正式搭建完成,并开始投入运营。打出了每斤包裹5元起价的“低价政策”,意图满足普通包裹与特快专递之间的用户需求。然而,这个业务却引发了快递业的质疑。
首先,应当明确北京邮政应当经营什么业务范围?按照《邮政法》第十八条的规定:邮政企业的邮政普遍服务业务与竞争性业务应当分业经营;第二条规定:国家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邮政普遍服务,邮政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义务;第十四条 邮政企业经营下列业务:邮件寄递( 邮件,是指邮政企业寄递的信件、包裹、汇款通知、报刊和其他印刷品等);邮政汇兑、邮政储蓄;邮票发行以及集邮票品制作、销售;国内报刊、图书等出版物发行;国家规定的其他业务。按照上述规定,北京邮政所经营的范围应归属邮政普遍服务范畴。其实,在2008年邮政政企剥离时,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已经以中国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EMS)的名义代表邮政进入了竞争性业务——快递业和物流业,现在北京邮政再以产品升级为名进入快递业,让业内感到难以理解和容忍。
其次,“5元包裹当日达”业务存在违规定价。《邮政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资费、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资费、机要通信资费以及国家规定报刊的发行资费实行政府定价,资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制定。北京邮政推出的“5元包裹当日达”业务的价格是否经过财政部、发改委等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批准?定价5元的依据是什么?是否举行了听证会?
再次,北京邮政利用邮政普遍服务的资源从事快递业务将加大邮政普遍服务的亏损。《邮政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家对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给予补贴,并加强对补贴资金使用的监督;第十七条规定:国家设立邮政普遍服务基金。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征收、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根据财政部出台的《邮政普遍服务基金管理办法(讨论稿)》了解到,目前邮政普遍服务每年所产生的亏损由国家财政补贴。按照北京邮政所配备的资源和以成本优势著称的民营快递企业的成本分析看,“5元当日达”快递业务根本不能盈利,它必然是利用邮政普遍服务的资源作为边际成本,这将会进一步加大邮政普遍服务的亏损,难道其亏损也将由国家补贴?还是通过设立邮政普遍服务基金让快递企业补贴?
第四,北京邮政利用邮政普遍服务的特权从事“5元当日达”快递业务不利于市场的公平竞争。《邮政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企业交运的邮件,铁路、公路、水路、航空运输企业应当优先安排运输,车站、港口、机场应当安排装卸场所和出入通道;第二十八条规定: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车船进出港口、通过渡口时,应当优先放行。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车辆运递邮件,确需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禁行路段或者确需在禁止停车的地点停车的,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通行或者停车。目前,在北京非邮政快递企业不能享受上述待遇,这对非邮政快递企业来说存在着不正当竞争。
如果北京邮政要打造“升级版”的邮政普遍服务产品,应当将现有邮政普遍服务范围的业务进行升级,而不能升级到快递领域,不能对非邮政快递企业,包括中国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EMS)形成竞争关系。如果是要升级的话建议将《邮政法》第十九条规定的范围升级,即提高其投递的频次。《邮政法》第十九条规定:邮政企业在城市每周的营业时间应当不少于六天,投递邮件每天至少一次;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每周的营业时间应当不少于五天,投递邮件每周至少五次。能否将邮政普遍服务的普通包裹由用户到邮政营业网点自取升级为“门到门”服务?提升邮政普遍服务均等化的层级,也让消费者享受改革开放和城镇化带来的成果。
不可否认,由于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电信电话和移动通讯的日益普及,以及民营快递提供的经济型包裹快递业务,邮政普遍服务的业务量每年呈现下降趋势。据国家邮政局的统计,2013年一季度,全国规模以上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快递业务量首超邮政函件,即完成17.1亿件,同比增长64.3%;业务收入累计完成284.1亿元,同比增长31.5%。而邮政函件业务累计完成17亿件,同比下降8.7%,并且这种趋势还会进一步加剧。在邮政普遍服务函件日趋萎缩的趋势下,我国邮政普遍服务应当顺应时代变迁和新技术应用带来的挑战,积极提升邮政普遍服务包裹产品的时效。如果邮政普遍服务产生富余人员可以向竞争性业务分流,特别是邮政速递物流(EMS)可以吸纳更多的人员从事快递业务。同时,将发达地区富裕的邮政普遍服务资源向中西部转移;或者调整每年国家财政补贴邮政普遍服务的预算配额,增加对中西部邮政普遍服务的预算配额。
总之,作为我国最大的央企之一、排名世界500强第258位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应当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自觉维护快递业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做依法、依规经营的表率,促进我国民族快递产业做大、做强,而不仅仅是自身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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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经营范围:邮件寄递(包括国内外寄递的信件、包裹、汇款通知、报刊和其他印刷品等);机要通信和义务兵通信;邮政汇兑、邮政储蓄;邮票发行以及集邮票品制作、销售;国内报刊、图书等出版物发行;国内外快递、物流;电商(零售业);农业生产资料销售;邮政工程;邮政器材销售;银行业;保险业;航空货运;代理收取“水电煤等费用”。
拥有固定资产42717亿元,拥有飞机(全货机)18架,铁路邮政车、邮政船;员工88.9万人,服务范围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国内拥有对外营业网点5.2万个。根据2012年中国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IPO公布的数据,2011年集团总营收为2586.23亿元,净利润为209.36亿元。是我国最大的央企之一、2012年排名世界500强第258位。
本网站分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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