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学者:快递份子钱不可行

国家邮政局《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快递企业缴纳邮政普遍服务基金,被称为是份子钱,引起广泛关注。
为什么要收这个基金?按照有关方面的说法是,邮政业务承担普遍服务的职责,一些边远地区,既不能因为投递成本高而拒绝服务,也不能因为成本高而提高服务价格。因而,这种普遍服务面临亏损,邮政设备改造有困难,所以应该设立基金做补贴。
但是,普遍服务的成本,为什么要由快递业来分担?普遍邮政服务本来是由中国邮政独家垄断经营的,其好处并未与快递业分享,而边远地区的高成本也不是民营快递企业造成的,为什么由快递业来分担普遍服务的亏损?如果需要补贴,那也应该向公共财政提出,由公共财政安排才对。
那么,由快递业出钱建立基金,有法律依据吗?诚然,《邮政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设立邮政普遍服务基金。但是这个规定是非常原则的规定,并未说由快递业建立普遍服务基金。快递业都是独立经营的实体,且绝大多数是民营企业。民营企业依法经营取得的收入是公司的合法财产。这种合法财产权受法律保护。设立基金, 征收份子钱,是对此合法财产权的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条“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的第六款是“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就是说,对于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只能由全国人大或常委会制定法律。除此之外的任何组织都无权设立制定规则征收非国有财产。而人大及其常委会并未立法规定快递业必须出资设立普遍服务基金。显然,由国家邮政局与财政部制定办法征收快递业的财产设立基金,在法律上无任何依据可言,任意侵害民营企业合法财产,是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行为。
事实上,从中国邮政的经营实际和普遍服务的趋势看,也没有必要设立邮政普遍服务基金。中国邮政总公司独家垄断经营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封闭市场拒绝竞争,这就是从政策上为对普遍服务的补贴。虽然一些边远地区的服务会有亏损,但在城市的服务则有利润可赚。此利润足以弥补边远地区的损失。这种市场封锁的格局如今并未改变。今天有所改变的,是在快递这一块。民营快递业进入,分了中国邮政一杯羹。表面看来民营快递业分了邮政的蛋糕,仿佛邮政业已经无钱可赚。事实并非如此。中国邮政六十多年的经营,形成庞大的网络,加上其大型国企的雄厚实力,在快递市场仍然居优势地位。民营企业之所以能够进入快递业市场,只是因为近些年快递业井喷式增长,巨大的市场需求已经不是中国邮政一家所能满足,中国邮政必然要让出一部分它自己无力消化的快递业市场。显然,民营快递业的进入,并未对邮政快递造成多大冲击。总之,中国邮政的利润相当可观。据报道,中邮集团最近两年的净利润都在200亿元以上。有如此利润,还要民营快递业出资分担其普遍服务的成本,实在不可思议。
  而且,随着经济科技和社会的发展,邮政普遍服务的损失,将会越来越小。中国邮政承担的普遍服务,主要是通信和其他函件。随着互联网和移动通信向乡村的快速挺进,普遍服务成本最高的边远山区的人们也普遍使用手机和网络,很少有人寄信。邮政普遍服务的业务持续下降,萎缩,普遍服务的总成本也一定在下降;而随着乡村道路交通条件的提高,即使送信下乡,其投递成本也逐渐下降。作为现代物流业一部分的快递业务,正呈现井喷式的发展势头。中国邮政仍然是快递业的龙头老大,去年的快递业务量完成57亿件,同比增长55%;快递业务收入完成1060亿元,同比增长40%。以快递业快速增加的利润弥补日趋萎缩的普遍服务的损失,绰绰有余。
按照《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的出资标准,据说此基金一年有近12亿元的收入。由于快递业还在继续扩张,行业总营业额和利润还在继续大幅增加,基金的收入当然会随着快递业的不断扩张而水涨船高。一方面是邮政普遍服务业务的萎缩带来的亏损下降,另一方面却是快递业大幅增加带来的基金的巨额增长。这种情况下,基金要那么多钱干什么呢?
显然,向民营快递业收份子钱设立普遍服务基金,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在常识上是荒唐的,从中国邮政的经营实际看,也是不必要的。中国邮政倒是不妨在内部挖潜方面想想办法。
来源:中国经营报 (作者为梁发芾 财税史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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