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按照快递时效的差别差异定价

经常发生这样的案例,当消费者询问快递员快件是什么时间可以到达目的地时?快递员的回答往往是“明天、或者两到三天”。这主要是很多快递企业没有快递的时效产品的缘故。
目前,国内大多数快递企业没有快递时效标准产品。如:“次日达”、“次晨达”、“三日达”、“四日达”等。因快递的时效不同,其成本多少也各不相同。按照价值规律,快递价格也相应地差异定价。但是,多数快递企业是采取“区内多少钱、区外多少钱、航空快递多少钱”的报价方式。这样的定价标准偏离了快递本质的价值规律,即快递的时效是消费者的价值取向的基本诉求。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按照快递时效的差别差异定价就是按照价值规律经营,符合市场经济的竞争特点。这样可以便于消费者根据自身的需求选择快递产品,并支付相应的快递价格。这种经营行为应当鼓励。它有利于快递企业由同质化竞争向提升服务竞争转型,有利于由价格竞争向服务性价比竞争转型。
同时,还应采取“浮动式”的定价机制。像国际快递一样,淡季打折,旺季全价;像航空机票一样,根据市场需求、根据航空时段等进行“折扣式定价”。
一年一度的所谓“双十一”促销活动即将开始,假如快递企业能够按照快递时效差别差异定价,应用价格的杠杆,调节市场需求,“爆仓”现象就不会发生。如区内快递“次日达”快递每公斤首重10元;“隔日达”快递每公斤首重8元;“四日达”快递每公斤首重7元。请问,这样按照快递时效差别差异定价是否更加有利于消费者选择?是否体现了快递的价值?假如,“次日达”快递需求激增,那么就应用“浮动式”定价机制,将快递价格上浮20%、30%,甚至更高。请问,快递还会“爆仓”吗?
为了更好地体现竞争,鼓励快递企业推行承诺服务,即如果快件没有按照所提供的快递产品按时到达,本票快递免费。这也是快递企业建立诚信体系的手段之一。
如果还是坚守“宁愿市场份额不要利润”的不正当竞争手段,或者采取“三低”的经营模式,即“不正当的低成本、低价格、低端服务”。那么,“谁先涨价谁先死,谁不涨价谁等死”的怪圈最终受到伤害的是快递企业自身,以及快递行业。
据国家邮政局统计,今年1至8月,快递业务量同比增长60.9%,快递业务收入增长34.8%,这两项指标的增长比例失调,逐年差距加大。同时,件均收入逐年下降,由2007年每件28.6元下降至今年8月份的每件16.2元。这种“以价换量”的增长方式具有可持续行吗?这与我国低端制造业“以污染换发展,先污染再规范”的粗放型发展模式有何区别?
据快递物流咨询网统计分析,在每年各种成本不断上涨的情况下,服务业的价格均在不同程度地随之上调,唯独快递价格在降价。这种违背价值规律的经营模式还能维持多久?是否以部分快递企业倒闭为代价?是否继续以降低服务质量为代价?
2012年,我国已经进入了全球快件量第二国,今年有望成为全球快件量第一大国。但是,多数快递企业快递的时效产品标准还没有建立起来,成为全球快递价格最低的国家之一,快递的附加值最低国家之一,快递的业务收入和利润不及美国联邦快递、联合包裹其中一家,这样的全球快件量第一大国意义有多大?
作为政府监管部门来说,应当把快递企业建立快递时效产品标准作为监管的范畴,并以此为KPI的指标之一进行快递质量监管。这也是鼓励快递企业做大、做强的重要手段之一。
当然,快递是竞争性服务,其价格是市场定价。但是,作为快递企业只要公示快递价格,或者在调整快递价格时提前进行公示。否则,涉嫌违反相关法律和规定。
总之,应当积极鼓励按照快递的时效差别差异定价,鼓励快递企业按照价值规律建立“浮动式”定价机制,让我国的快递业不仅全球快件量第一大国,而且成为全球快件量第一大强国。如果还不转型发展,转变发展方式,其未来的代价是巨大的!
朗策咨询分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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