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广昌:建议提高快递货运车辆市内通行的便利

记者从两会现场获悉,全国政协委员、复兴集团董事长郭广昌提交了一份关于提高快递货运车辆城市通行便利的提案。郭广昌表示,整个电子商务的发展受制于物流,这块已经是一个瓶颈,希望能够给快递行业更多的支持,能够迅速建立起与现代快速发展的,与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相匹配的快递行业。
  郭广昌在提案中指出,作为电子商务中的重要环节,快递行业当前仍存在着诸如爆仓、停运、货损、货丢、“慢递”等问题,当中最令消费者诟病的就是“快递变慢递”现象。解决“快递变慢递”的核心在于提高快递货运车辆市内通行的便利。
  为此,他建议社会各界给予快递行业的发展足够重视,一方面从城市管理入手,建议将城市货运通行证向快递行业放开,一方面进一步完善《中华人名共和国邮政法》“第六章 快递业务”相关内容,从法律上规范和保障快递行业健康发展。
  郭广昌指出:当前,在快递行业已经意识到提升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快递变慢递”的问题产生,一方面原因是由于快件无法投妥货多次投递造成的效率丧失,另一方面,是因为快递货运车辆往往无法获得如邮政车辆的通行便利,市内通行存在诸多禁行货禁止规则。对于前者,现有的“共同配送”、“自提点合作”等模式都是很好的解决方式,但对于后者,目前仍缺少统一的措施加以解决。
  首先,法律规定模糊,快递行业无法选择使用,我国邮政法规定“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车辆运抵邮件,确需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禁行路段或者确需在禁止停车的地点停车的,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通行或停车。”但邮政法及实施细则中并未提及获得“邮政专用标志”的要求,实际上大多数快递货运车辆也从未获得过该标志,因此该法条并不能解决“快递变慢递”问题产生作用。
  其次,一般来说城市对货运通行证的管制,通常会倾向于食品或者生活急需品的货运车辆,城市管理者并未对快递行业给予足够的重视,或从未意识到快递行业对电子商务和未来经济的重要性,因此快递货运车辆吃吃无法获得通行证。无奈之下,将客车改为火车,或用电动三轮车代替货车,成为快递行业的潜规则。但是改装并不符合法律规定,车辆的替代又增加了安全隐患,这令快递货运车辆室内通行问题,成为不得不解决,又难以解决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郭广昌提出了三个建议:
  一、建议更具当前电子商务与快递行业的发展现状与需求,修订邮政法实施细则,明晰“邮政专用标志”的申请标准,并基于符合要求的快递货运车辆使用邮政转用标志”的权利。
  二、呼吁城市管理者充分意识到快递行业的重要性,给予快递货运车辆合理地位,建议逐步、适量的将城市货运通行证向快递车辆放开,以提高其市内通行的便利。
  三、建议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对相关快递企业在快递业务发展方面的引导和监督,加快制定、出台快递服务的国家强制性标准。通过统一标准来提升国内快递行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帮助快递行业获得社会各界的认同。
来源: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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