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快递员策划火宅 盗取880多万快递物品

        上海快递员居某报案,他送快递的面包车因电线短路自燃,车内价值880多万元的快递物品被全部烧毁。
民警在调查中很快发现,火烧快递的策划和实施者,就是居某本人。
居某先是虚构收货人身份及地址,以货到付款方式购买了18块各类名牌手表、92组各类名牌耳机、1部数码相机、22件各类名牌衣裤等名贵商品。因为地址和收货人无法联系,这些商品就暂时放在居某的面包车内。
然后,居某趁机把名贵商品从外包装取出藏匿于绿化带内。由于这些快递价值太高,居某担心全部拿走的话不好和快递站交代,于是策划了这场火灾。
居某在购买名贵商品的同时,还下单了酒精、餐巾纸和打火石,然后自搭线路到车后座,点燃酒精引起火灾。
面对警方的询问,居某说:“可能是车子后座的快递自燃。”
然而,在种种证据面前,居某最终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居某以涉嫌诈骗罪被批准逮捕。
那么,问题来了,居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呢?
居某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将快递事先偷走,再制造快递损毁的假象,这样,大家都会以为快递是被“烧毁”了,事后居某可能会以未收到商品为理由向电商平台要求退款或重新发货。
有人说,居某的行为构成了诈骗罪。
但是,也有一种观点,认为居某构成的是盗窃罪。
该观点认为,居某秘密窃取快递公司管理、运输、派送过程中的财物,侵犯了快递公司的合法权益,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此外,本案中,居某在偷拿快递后,还放火烧了自己的货车。而这一放火行为实际上也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有构成放火罪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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