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3名快递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利被判刑

        一通报警,揪出了一窝“硕鼠”。去年9月27日,某知名快递公司泉州公司向丰泽警方报案称,该快递公司泉州某速运点的员工利用职务之便,虚构提高客户保费以换取提成,金额高达数十万元。
丰泽警方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并在当日抓获营业点两名员工叶某某、曾某某。同年12月19日,另一名涉案人员王某某在广东省深圳市某速运点被抓获。
按规定,客户在托寄快递时如果选择保价服务,收派员可额外获取相应业绩提成。2020年1月至9月,王某某纠集叶某某、曾某某及黄某某等人,在揽收快递时通过操作公司配置的终端私自为客户添加高额保价,从而获取所在公司的业绩提成。
案发后,经统计,王某某伙同叶某某、曾某某、黄某某等人使用该手段侵占公司财产共计约87万元,他自己一人非法获利就达40余万元。其余涉案人员非法获利的数额不等。
犯职务侵占罪
三人被判刑并处罚金
案发后,曾某某退出违法所得20余万元,叶某某退出违法所得31万余元(21万余元系在检察机关做思想工作下退出的),王某某亦退出赃款。
近日,经丰泽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王某某、叶某某、曾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将各自单位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三人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三人均已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并取得谅解,相应减轻其犯罪的社会危害性,酌情从轻处罚。
三人除被判刑外还被各处罚金1万元到2万元不等。判决后,三人未上诉。目前该案已判决生效。
希望公司加强管理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针对此案,丰泽检察院依法向快递公司发出检察建议。
丰泽检察院认为,该案的发生,暴露出快递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存在三方面不足,须予以重视并加以整治。
为有效预防违法犯罪发生,消除犯罪隐患,丰泽检察院建议该公司:
一是强化业务流程规范。提供结算账单供客户审核时,对于保价费等附加费用支付予以细化明示。针对月结客户等建立定期回访机制,加强对投诉问题的调查、核实及处理,提升挖掘问题能力,避免投诉处理流于形式。
二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对营业点及员工的管理,特别是加强劳务派遣、承包人员等管理依附关系较弱人员的约束,避免因管理脱节导致监管漏洞。探索片区收派员轮岗机制,避免因收派员与客户长期单线联系而造成监管空白。
三是加强守法合规教育。发挥典型案例教育警示作用,加强法制教育,不断强化员工自律意识和合规守法底线思维,促进员工提高遵法、学法、守法意识。梳理快递行业领域常见风险,强化常态化安全监管,加强事前预防工作。

快递小哥,快递员,顺丰快递员,招聘快递员,快递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