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出台政策促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

记者从南宁市人民政府了解到,《南宁市促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近日印发,在加大物流招商引资力度、加大物流用地支持、强化金融(融资)扶持、鼓励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培育国际物流大通道、支持物流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制定了相关政策,加快构建高效率、低成本、多层次的物流服务体系。

鼓励建设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

《若干政策》中明确,要加大物流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物流企业,国内外知名航空货运、国际货代、供应链管理等现代物流企业和五星级冷链物流企业(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评定为准),支持和鼓励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在南宁市设立全国或跨省区域总部。

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和国家5A级大型物流企业到南宁市新设立独立法人物流企业,根据其在南宁市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给予5%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保障邮政普遍服务全覆盖,将邮政设施的布局和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予以支持。在城市新区、社区、住宅区或改建的旧城区等,同时配套建设邮政普遍服务设施。

鼓励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改造时,将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等快递服务网点纳入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在校学生数量超过1万人的高等院校和已建成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鼓励在校区和小区内提供面积适合的快递用房。

对新增3A级以上物流企业给予培育奖励

《若干政策》中还提出,鼓励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对首次获得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评定的3A级、4A级、5A级物流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40万元。

培育国际物流大通道。鼓励开通国际货运航线,对新开通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国际货运航线的执飞公司或包机公司,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自开通之日起两年内,按照不超过10万元/航班(往返)的标准给予补贴。

支持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对新入驻租用服务业集聚区、海关特殊监管区或重点物流园区、快递园区、电子商务园区的电子商务企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的营业、分拨处理及仓储用房,给予前两年免租金、后三年补贴租金50%的场地补贴。

对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标准化分拨仓储设施或建设20000平方米以上,并为3家以上南宁市电商企业服务的快递分拨配送中心、电子商务仓配一体化设施项目,按不超过投资额5%、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扶持。

给予鲜活农产品配送车辆24小时进城通行和便利停靠

在支持城乡高效配送发展方面,《若干政策》提出,鼓励城市共同配送企业使用新能源纯电动车辆。鼓励城市共同配送物流企业配置车型类别统一、外观标识统一、设施配备统一。

同时,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给予鲜活农产品配送车辆24小时进城通行和便利停靠。对城市共同配送物流企业使用新能源纯电动车辆开展城市共同配送业务的,支持除早晚高峰和重大活动期间外,放开通行。城市共同配送物流企业的配送货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行驶路线及时段、停靠时间和地点后,给予城区通行权。在驾驶员不离开现场且不影响交通安全与通行的情况下,城市共同配送车辆可在指定装卸停车位内停放,并在装卸作业完成后立即驶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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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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